富商“借钱”给空姐情人 500万妻子诉讼全追回

2016年05月10日 16:14   来源:北京晚报   

  制图 王金辉

故事 头等舱里的艳遇

 

  方宏宇,48岁,南方人,成熟稳重、事业有成,在南方的一座二线城市拥有多家自己的房地产公司及投资公司,身价不菲。因为公司业务关系,方宏宇经常飞来北京出差。

  王晓璐,24岁,出生于美丽的哈尔滨。身高1米72的她有着俄罗斯血统,是当年大学外语系的“系花”。大学毕业后,王晓璐如愿地考入一家航空公司,圆了她多年的“空姐梦”。

  2014年春天,方宏宇在飞往北京航班的头等舱上偶遇了王晓璐,两人一见如故,相见恨晚,当飞机在首都机场降落时,王晓璐主动地将自己的手机号和微信号告诉了方宏宇,让方宏宇有空时和她联系。

  一掷千金为红颜

  突然来临的“艳遇”,让方宏宇招架不住。分开后没多久,方宏宇主动加了王晓璐的微信。两人开始通过微信、电话传情,不久后确定了情人关系。之后,方宏宇多次专门飞来北京和王晓璐约会,王晓璐每次也都会提前为他预订好在首都机场附近的星级酒店。

  有几次,王晓璐在随航班飞往巴黎、西雅图等地时,给方宏宇打来电话,说她信用卡到期了要还款,或是想在国外免税店购物带的钱又不够等,让方宏宇“借钱”给她。面对情人甜蜜的请求,方宏宇毫不犹豫。多次给王晓璐个人账户汇款5万元到10万元不等,前后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共汇款55万元。

  在他们认识二个多月后,方宏宇接到王晓璐给他打来电话,这一次王晓璐不是借钱买东西,而是告诉方宏宇她要在北京的空港别墅区购买一套房子,并通过微信把购房合同发给了方宏宇,想和方宏宇借500万元。

  方宏宇虽然财力雄厚,但500万毕竟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虽然王晓璐嘴上所说是“借”,但方宏宇明白她根本没有偿还能力,也可能她压根就没有想过要还。

  方宏宇心底犯嘀咕了,但又经不住王晓璐的柔情似水,他害怕失去王晓璐。见王晓璐对他死心塌地,方宏宇开始幻想着两人住在一起的生活。最后,方宏宇还是爽快地转给王晓璐500万元。

  躲你我就拉黑你

  方宏宇给王晓璐汇出500万元后没多久,他发现王晓璐并没有将这笔钱用来买房。方宏宇感觉自己被骗了。他让王晓璐给他写一张借条,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来拖延,最后直接拒绝。渐渐地,方宏宇每次打电话给王晓璐都无法接通,发给王晓璐的微信也得不到回复。

  方宏宇慌了,看来自己的手机号被王晓璐拉进了“黑名单”。他试着用酒店座机打给王晓璐,对方接了电话发现是方宏宇,就立即挂断电话。当方宏宇再次发微信想问个究竟时,发现自己已经被王晓璐从微信好友中“拉黑”。

  方宏宇突然明白,自己是被王晓璐耍了,他要不惜一切代价追回自己的损失。除了走法律诉讼,他别无他法。

  应对 聘请律师追“借款”

  为了追回“借款”,方宏宇找到北京律师孙中伟。孙律师在了解来龙去脉后,给王晓璐发了书面《律师函》,并多次和王晓璐电话沟通,希望她及时偿还500万元,如果偿还有困难,可以出具借条后分期偿还。但王晓璐却坚持认为这是赠与,不是借款,这是他们在恋爱过程中方宏宇自愿赠送给她的。

  虽然方宏宇向孙律师提供了共555万元的汇款转账凭证,但王晓璐如果以赠与来抗辩,而他们之间又有着特殊的感情关系,方宏宇一方要向法院证明这是借贷关系还是有一定难度,如果以借款纠纷向法院起诉会有一定的败诉风险。

  简单的沟通后,方宏宇听取了孙律师的意见,决定以他妻子李丽丽作为原告,起诉确认王晓璐所抗辩的她和方宏宇之间的555万赠与关系无效,请求判令王晓璐返还接受赠与的555万元。

  “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夫妻一方不得私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有权主张赠与无效。”孙律师解释道。

  调解返还480万

  随后,孙律师作为李丽丽的代理人,向王晓璐提起诉讼。最终,朝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支持了李丽丽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王晓璐返还全部555万元。

  王晓璐自然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方宏宇分多次给她的55万元属于情人之间的小额赠与,她也用那些钱从国外给方宏宇买回了些礼物。后面赠与的500万元虽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方宏宇有权处置一半金额,也就是说她只需要返还李丽丽的250万元。

  在二审法庭上,合议庭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王晓璐拿到500万元后被新任男友用于炒股亏损,其经济确有一定困难,并考虑到判决执行的难度和风险,在法院的劝说下,最后方宏宇夫妻表示愿意作出让步,只要王晓璐返还480万元。在法院调解书作出一个月后,王晓璐已经按照法院调解书的要求支付了第一期款400万元。

  至此,这场婚外情“闹剧”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方宏宇悔不当初,表示将尽力弥补妻子,挽救自己的家庭。

  提示

  1 “王晓璐们”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王晓璐在法庭上曾多次表示,自己被大自己20多岁的已婚“老男人”骗色骗财,对于这段感情她也付出过精力与钱财,一审判决她返还全部费用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方宏宇没有为自己的“出轨”买单,而自己却成为了最大的受害者。

  对此,孙中伟律师表示:其实,根据法律规定,参照各地的法院判例,在类似案例中,“王晓璐们”如果知道保护自己,从下列方面证明减少自己的过错程度、加大对方的责任,法院就有可能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支持部分赠与有效,而不会判决全部返还:

  双方“相处”时的主观心态

  在这类案件中,法院首先要查明双方认识相处时各自的主观心态,如果王晓璐明知方宏宇是有妻子的而自愿与其同居,则会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小三”,其破坏了他人夫妻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主观上有明显过错,那么她主张被骗色“受害”的行为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其得到的钱很有可能将被判令要全部返还。“如果本案中是方宏宇故意隐瞒自己的已婚事实,而王晓璐是以恋爱结婚的心态与方宏宇交往,那么她就是受害者。”孙律师称:“那么法院就很可能不会判令她返还555万元全部赠与款。”

  双方相处的“后果”

  此外,法院还会审查双方相处的“后果”,即双方之间是否发生了性关系,发生性关系的时间、次数等,女方是否曾怀孕流产、是否生了共同的孩子等来裁量“赠与”的款物返还的多少等。

  孙律师表示,在本案中,虽然王晓璐的代理律师一直主张她和方宏宇之间发生过多次性关系,但方宏宇对此不予认可,妻子王丽又证明她们夫妻双方长期共同生活在南方城市,方宏宇只是偶尔来北京,客观上方宏宇不可能和王晓璐多次发生性关系。综合各当事人的陈述和全案证据,法院无法证明宏宇能和王晓璐有多次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于是一审法院最后判令王晓璐返还收到的全部“赠与”款。

  2 如何惩治“方宏宇们”

  有人认为,本案中的方宏宇“钱色”双收,成为“最大的赢家”。

  “但他毕竟背叛了原配妻子,违反了《婚姻法》所要求的夫妻之间的相互忠诚义务。”孙律师称:如果他从开始就隐瞒自己的已婚事实,以谈恋爱为名骗取王晓璐的感情,那么有可能他“赠与”的500万元中的250万元部分将无法全部要回,法院的类似判例中就体现了这样的利益平衡。

  3 “王丽们”的权益保护

  本案中,由孙律师代理的王丽成功地追回了自己老公“赠与”给情人的全部款项。“她算是幸运的。”孙律师表示,在类似案例中,原配妻子想要获得胜诉,首先必须要证明自己没有任何过错,证明自己根本不知道老公与情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赠与的行为,否则也很难获得法律的全面保护。

  “虽然此案最后以胜诉结案,但案件引起了我对各方当事人的思考。”孙律师希望,每一位男女都要认真对待感情,珍惜自己的家庭,愿这样的闹剧不再发生。 (本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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