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5月10日电(邓春花)记者从今日下午召开的福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州今年将启动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试点工作,并以此为突破口,带动公立医院编制、人事、薪酬、职称等运行机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据悉,实行院长目标年薪制后,医院院长不参与医院的内部分配,不再从医院领取任何福利性收入,从源头上切断院长收入与医院收入的利益关系。若绩效考评不合格,院长的绩效年薪部分将为零。
此前福建省发改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赖诗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通过实行院长目标年薪制,可强化医院独立地位,逐步建立现代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实际上,在建立医疗机构激励性分配机制方面,此前福州市也做了一些探索工作。比如,基层医疗机构可以从医疗净收入超收部分提取50%的比例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增量部分用于二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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