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强化大气环境治理 拟全面部署机动车遥感监测

2016年05月13日 17:14   来源:人民网   于海涛

  人民网武汉5月13日电 5月12日下午,武汉市2016年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武汉市政府召开,会议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环境治理,推动绿色发展,部署了下一步武汉市突出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的综合整治工作。

  全面开展环境专项督查 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为进一步改善武汉市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落实2016年“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武汉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市环委会出台《2016年全市突出环境问题督查工作方案》及相关专项整治办法,组织市城建委、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交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规划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水务局等多部门联合成立6个环境专项督查组,分别对各区(功能区)围绕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源;加油站及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情况;餐饮服务场所和居民家庭餐饮油烟直排设施治理改造情况及运行情况;是否存在道路渣土遗撒、裸露地面以及垃圾和秸秆等废弃物露天焚烧;工业大气污染源是否有明显冒黑烟或可视粉尘污染排放现象;企业内部大型物料堆场是否采取防止扬尘的措施;禁燃区禁止煤炭销售情况;近三年来国家、省督办武汉市尚未完成整改的环境问题等问题进行现场督查。

  对照各区(功能区)突出环境问题,督查组将进行逐一核实,包括整改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等。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由市环委会办公室进行通报,对污染严重、整改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全面部署机动车遥感监测 年内淘汰黄标车42158辆

  按照武汉市《2016年拥抱蓝天计划行动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了《2016年武汉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及《武汉市2016年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

  根据方案,武汉市成立由市环保、公安交管、财政、交通运输、商务、工商等部门参加的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专班,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继续执行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对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实施“五不”(不环检、安检,不核发环保标志与安检合格标志,强制期满前一年内机动车不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措施,并加速淘汰营运黄标车及财政供养的黄标车, 保障完成淘汰42158辆黄标车的工作任务,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同时,安装10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监控系统,全天候监测行驶机动车的尾气排放污染状况,以加大对上路行驶排放超标机动车的排查、监管及处罚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在执法过程中,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上路稽查时,环保部门将配合做好技术服务,对其中无环保标志车辆将按《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予以处罚。

  强力推进重点行业企业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

  挥发性有机物是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主要来源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武汉市2016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按照“依法整治、企业施治、长效管理”的基本原则,有序稳步推进武汉市石化、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全面整治汽车维修露天喷涂、家具喷涂直排等违法行为,切实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污。

  据了解,武汉市将督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武汉鲁华粤达化工有限公司、武汉奥克化学有限公司、武汉凯顺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于2016年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摸底排查和首轮“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并按要求接受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加强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环境监管执法,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2016年底前还将组织启动湖北楚天印务传媒有限公司、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武汉长江传媒集团印务分公司、武汉红金龙印务有限公司等重点包装印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印刷所使用的油墨、胶粘剂等应当更换为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原辅材料。推动三环线内包装印刷工业园搬迁至三环线外。

  此外,对于全市范围内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汽修经营单位将依法取缔。对已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汽修经营单位违法占道露天喷漆行为依法予以取缔。严禁无密闭喷漆室、无废气收集净化措施的汽修经营单位从事喷漆作业。

  依法查处取缔全市范围内无照经营的家具制造企业。对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家具制造企业,依法责令停止生产,予以处罚,符合条件的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手续。对存在露天喷涂行为或喷涂车间无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的家具制造企业,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查处,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从事喷涂作业。推动三环线内家具制造企业搬迁至三环线外工业园区,三环线内不得新增家具制造企业。

  推进解决餐饮油烟污染 开展餐饮集中区域油烟整治

  2016年年底之前,武汉市将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源综合整治,建立高效的餐饮油烟污染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完成餐饮业单位、单位食堂餐饮油烟治理, 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到90%以上。取缔无证照的餐饮经营场所。

  对排放油烟餐饮服务场所以及老旧社区餐饮油烟直排设施进行治理改造,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2016年年底之前,全市完将成餐饮油烟治理改造及老旧社区家用油烟直排设施环保改造2.5万家。其中: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分别不少于2500家,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别不少于1000家,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不少于400家,武汉化工区不少于100家。

  对于夜间集中露天烧烤摊点将重点整治,产生油烟的食品加工作业应在室内进行,并配套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禁止餐饮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餐饮服务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更加严格。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建立日常运行和维护台帐,加强对餐饮油烟防治设施运行、油烟排放情况的日常巡查,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餐饮油烟达标排放。(于海涛)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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