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获国家赔偿275万:明年可能创业 还考虑买个车

2016年05月14日 09:2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唐金龙

 

  陈满在海南高院门口。

 

  华西都市报记者唐金龙

  三次谈判,陈满申请国家赔偿一事终于尘埃落定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海南省高院最初并不支持,双方曾展开激烈辩论

  “虽然和提出的申请数额差距较大,但总算是有了一个结果。”律师王万琼说

  5月13日,因“杀人纵火”而坐冤狱23年的德阳绵竹人陈满,获得海南省高院支付的国家赔偿金2753777.64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185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对于这样的赔偿金额,陈满表示勉强接受,“总算有了一个结果,不想再在这上面耗费太多的精力。”

  据陈满代理律师王万琼介绍,陈满获释后,于今年3月14日向海南省高院提出国家赔偿966万余元。3月30日,海南省高院召开了第一次听证会;4月18日,双方再次进行了协商;5月13日,第三次协商,双方达成国家赔偿协议。“案子算是结了,不论怎样,让一切重新开始吧。”王万琼说。

  A 275万

  是如何谈成的?

  第一次听证:

  3小时未达成一致意见

  王万琼介绍,3月30日召开的第一次听证会,从上午9点一直开到中午12点过。除了海南省高院国家赔偿委员会5名委员和一名案件承办法官、一名书记员出席,还来了海南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媒体。

  “我以为就是一个内部的小型听证会,没想到来了这么多人。”王万琼说。

  听证会上,双方的辩论是比较激烈的,焦点集中在370万元的误工费和3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上。法院认为不应该支付误工费,因为陈满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他们认为造成人身伤害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才赔偿误工费。我们认为把人羁押起来,丧失了劳动的机会就应该进行赔偿。”

  对于30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海南省高院认为这项请求没有依据。王万琼表示,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事实上陈满无辜被羁押23年,长期背负着故意杀人、放火的罪名,受世人唾弃、被家人担忧,承受的精神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三个多小时的听证后,双方没有达成实质的意见。但海南省高院表示将按照法律规定做出国家赔偿决定。

  第二次协商:

  陈满不接受320万元赔偿

  4月18日,陈满申请国家赔偿再次在海南省高院进行协商,对于陈满提出的966万余元的国家赔偿请求,海南省高院国家赔偿委员会没有接受,表示只愿意赔偿约320万。

  据王万琼律师介绍,当时法院只接受了185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失赔偿只愿意按照185万的45%赔偿,“对于案件申诉费用100万元,对方只愿意给50万元。另外陈满的后续医疗费用,对方只愿意支付7000元。”

  王万琼表示,对于听证会上争议最大的误工费,海南省高院方面没有采纳。

  对于海南省高院给出的320万元国家赔偿标准,陈满表示不能接受。“对方问陈满的要求,陈满坚持要960万。对方让陈满再回去考虑考虑。”王万琼说,陈满也表示要回去再考虑考虑。

  第三次协商:

  陈满不希望再进行拉锯战

  5月12日,陈满和代理律师第三次就国家赔偿一事来到海南。

  基于第二次协商的失败,双方都希望这次有一个结果。

  王万琼律师说,协商中,双方再次就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进行了辩论。陈满不希望再进行拉锯战,说时间上耗不起。

  当海南省高院提出275万元的国家赔偿数据时,陈满同意了。

  “既然当事人都已经同意了,那么我们也只有同意,”王万琼说,“虽然和提出的申请数额差距较大,但总算是有了一个结果,也算是尘埃落定了。”

  另一位代理律师、清华大学法学教授易延友也表示,作为代理人,这个案子因为陈满签署了赔偿协议,也就算告一段落了。

  B 275万是怎么计算的?

  日均工资×羁押天数=人身自由赔偿金185万

  在此前王万琼律师提供给记者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中,赔偿请求项包括: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3777.64元,赔偿误工费3707555.28元,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赔偿23年申冤的费用支出100万元,共计人民币9661332.92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陈满和海南省高院签订的国家赔偿协议,只保留了1853777.64元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和9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此前请求的医疗费、后续医疗费、误工费、案件申诉费等项,都取消了。同时,在4月18日提出的320万赔偿金中,包括有案件申诉费用50万元和后续医疗费用7000元。

  那么,这275万元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

  在海南省高院出具的《国家赔偿决定书》中载明:人身自由赔偿金,是以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5月27日公布的上年度即2014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219.72元为准计算。陈满被无故羁押8437天,应支付的人身自由赔偿金数额为:219.72元×8437天=1853777.64元。

  这个数字与陈满提出的申请数字相吻合。

  对于9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律师表示,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不超过赔偿总额的45%,法院方面最后给出了90万这样的结果。

  王万琼律师表示,陈满的父母年事已高,他自己也蒙冤失去自由脱离社会23年多,考虑到国家赔偿方面的实际现状,对于这一赔偿结果,陈满还是认可和接受的。

  C 275万准备怎么花?

  好好孝敬父母 可能明年开始投资创业

  陈满告诉记者,协议是他和律师一起签的,目前275万元还没有拿到手。

  对于这笔钱怎么计划,陈满表示目前还没有想好。

  “至少生活上不用再靠哥哥嫂嫂和父母接济了,反过来我可以给父母在生活上更好的照顾。”陈满说,父母都80多岁了,身体也不好,应该是自己好好尽孝的时候了。

  陈满同时也透露,这笔钱还是会考虑创业用,“可能明年这个时候就开始创业了吧,要用来投资的,先做点小生意。”

  对于此前所说的互联网创业,陈满表示,那个想法有点远,可能还走不到那一步去,“现在连电脑都还没有学会。”

  陈满还告诉记者,自己可能会去考驾照,也会考虑买个车什么的,出行方便一些。

  大哥陈忆也表示,陈满的国家赔偿金,等陈满自己去安排,家里人不做建议,“我们这么多年的奔波总算有了一个结果,也该回归正常的生活了。”

  第壹评

  冤案获赔

  追责当启

  □朱昌俊

  从今年2月被无罪释放,到5月13日获得275万余元的国家赔偿,引发全国舆论聚焦的陈满冤案,终于再次迎来一个实质性的进展。对于陈满个人而言,这是“迟到的正义”的补缺;对于公众而言,这代表着冤案纠偏再次收获相对正面的样本。

  在陈满成功获赔之时,有声音认为,275万的赔偿金,与陈满所申请的966万元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差距。对此,我们有必要再次重申这样一种司法信念和价值:任何的赔偿都不可能完全“补偿”一位公民因冤案而承受的苦难与伤害,只有充分检视冤案过程中所暴露出的司法制度漏洞,并以此为契机进行补漏,以确保不再制造下一个“陈满”,才是冤案纠偏仍待完成的“必要程序”。

  陈满接受赔偿,固然是其个人权益维护的重要一步。然而,赔偿远远不应该成为冤案纠偏的终点,陈满案同样不容例外。事实上,此前陈满在接受采访时就透露过“两要求”:要求冤案追责,要求国家赔偿。那么,赔偿兑现之后,陈满的另一项“要求”——追究冤案制造者的责任,就应该立即启动并向社会及时公开——这是陈满的个人要求,更是热爱正义的每一位公民的要求。

  无罪释放、成功获赔,这个过程中所历经的坎坷,非一般人能够想象。正因为这样的艰难与不易,我们要再次祝福陈满,就此之后能拥有一个崭新的人生。但除此之外,公众更加期许,制造冤案的司法环境也能够随着陈满的人生而翻开新的篇章。而要实现这一点,不放过对任何一个冤案的追责,当是必须兑现的一步。

  现状

  生活慢慢适应了

  另一半还没找到

  刚刚从监狱里出来的那段时间,陈满对外界的生活还不太适应,基本上一天都呆在家里。

  到今天,已经过去三个多月,陈满的生活又发生了什么变化呢?

  大哥陈忆告诉记者,现在陈满基本上过上了有规律的生活。

  陈忆说,陈满每天起床比较早,差不多都是6点过,然后熬点稀饭什么的,有时候还会到市场上买菜。

  “他喜欢拍照。”陈忆说,出去玩的时候就用手机拍,然后把自己喜欢的照片拿去洗出来。

  回来的这段时间,除了学会使用手机外,陈满正在学习使用电脑,“到现在还没有学会。”周末,陈满也会和大哥一家去农家乐喝茶、踏青赏花。

  刚回家的陈满,对于离开 23年的家乡变化感觉很陌生,基本不出门。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他可以一个人赶车去德阳、成都了。”陈忆说,陈满变化还是很大的,还能陪父母去医院,“父亲生病了,他就陪着去输液打针拿药。”

  对于自己的婚姻,陈满表示,缘分还没有到,“虽然也有不少人给介绍对象,但还没有遇到合适的。”

  对话

  陈满:生活总要向前看

  华西都市报:对于275万的国家赔偿,你是怎么想的?

  陈满:赔得确实太少了,我只能说表示遗憾,但最后也只能勉强接受了,再这样耗下去也不是办法。

  父母年事已高,我也脱离社会20多年了,还是要尽快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不想再在赔偿这个事情上花费太多的精力,只希望尽快开始新的生活。生活总是要向前看。

  华西都市报:你之前请求海南省高院在媒体上公开道歉,但我们注意到最后的协议里没有这些。

  陈满:他们说在2月1号的时候,海南省高院的副院长已经向我赔礼道歉了,还拿出了多家媒体报道的资料,说也算是公开道歉了,我不想再争论下去,觉得没有必要。

  华西都市报:对象方面是怎么考虑的?有合适的了吗?

  陈满:缘分还没到吧,要找贤惠的,一定要对我父母好。亲戚朋友也有帮着张罗介绍的,但还没有合适的。

  声音

  陈满案将成经典教案

  著名法学专家、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表示,陈满案是冤案申诉中的一个经典案例,将会在今后的法学教学中广泛引用,“这个案子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无罪抗诉案例。”

  徐昕教授表示,王万琼是他带的博士生,陈满案将作为王万琼的博士论文,“15万到20万字吧。”

  徐教授说,陈满案不仅有律师的帮助,还有志愿者、媒体、教授等等,他们来自全国各地,最后在陈满案上形成一股合力,并最终取得胜利。

  清华大学法学教授易延友,是陈满案的代理律师之一,他在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代理律师,他“还要从法学的角度对这个案子进行研究。”

  新闻链接

  这些冤案 是怎么赔偿的?

  “川版赵作海”王本余案,当事人坐冤狱17年,获赔150万。

  呼格案,当事人被判死刑,家属获赔205.9万。

  佘祥林案,当事人坐冤狱11年,获赔90万。

  赵作海案,当事人坐冤狱近10年,获赔65万。

  张高平叔侄案,当事人坐冤狱近10年,获赔221.1万。

  念斌案,当事人被判死刑,获赔119万。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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