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当地媒体报道称,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秧草凹村上百名村民扎堆离婚,甚至出现80岁老夫妻和一家父子三人同一天离婚的情形。如此离婚怪相,背后有何隐情?5月21日,《法制日报》记者来到位于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旁边的秧草凹村进行调查采访。
□ 本报见习记者 石飞
“我们村有300年的历史了,现在不少夫妻离婚,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丢人过,太丢人了。”
说这番话的,是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秧草凹村村民王大爷。今年76岁的王大爷一家四代生活在村里。
这几天,在王大爷所在的秧草凹村,村民像赶集般聚拢在官渡区便民服务中心,目的只有一个——离婚。申请离婚的夫妻,有的已是八九十岁高龄,有的只是20岁出头的小夫妻。
王大爷无奈地说,都是因为村子被划归为滇中临空产业园区闹的——面临拆迁,村民为了争取“按户补偿”而不惜离婚。
村民们给出了同样的答案:拆迁按户头补偿,为了争取更多的补偿金,无论一户有两个人还是一户有6个人,不少村民为增加户头,都选择离婚。
记者在秧草凹村采访注意到,在进村的路上和村子里一些显眼的位置,都可以看到《关于滇中临空产业园项目开发建设拆迁的通告》。通告于5月13日发布,上面写着拆迁时限为通告发布之日起45天完成拆迁任务;拆迁协议签订时限为2016年5月13日至6月26日。
同时张贴在村里的,还有《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记者从这份通知中看到:拆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
“所谓按户补偿,即一户只认定一栋房子作为主房,如果有其他房屋,则需要按照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比如,张三家有5人,两套房子,一个户口;李四家也有5人,两套和张三家同样大的房子,但有两个户口,那么李四家将获得比张三家更多的补偿。”一名姓符的村民说,他们认为按户补偿不公平。若果按照房子大小补偿,他们没意见,要不然按照人头算也可以。因为一户只认定一栋主房,大家为获得分户的资格而纷纷离婚。
秧草凹村所在的官渡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对外发布的一份《滇中临空产业园进行拆迁事项新闻通稿》称,此次拆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房地合一的政策,且按昆明市相关条例,因离婚申请分户的如未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土地权属证明的将不予分户。
滇中临空产业园拆迁范围涉及长水社区秧草凹村居民小组整体的578户、1276人。此次拆迁采取货币补偿与回迁安置相结合的实施方式,在宅基地建房补偿上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房地合一的政策,每户只能认定一处或一幢作为主房。根据昆明市公安局文件《昆公治发〔2011〕80号》,对因离婚申请立(分)户,未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土地权属证明的,不予分户。这意味着,大多数村民即便离婚也不能达到分户目的。
本报昆明5月22日电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