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虚构10%高息诈骗2.3亿被判无期徒刑

2016年05月24日 08:34   来源:北京晨报   

  男子王旭虚构投资炒股等事实,以承诺给予高息或高回报为诱饵,诈骗包括亲戚朋友在内的37名被害人或家庭的钱款共计2.3亿余元,案发前以返利等形式退还了1.9亿余元,造成被害人损失共计4200余万元。一审因集资诈骗罪被北京市二中院判无期徒刑后,王旭提出上诉。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市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以炒股为由集资诈骗

  今年29岁的王旭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一审判决书显示, 2012年2月至2014年6月,王旭在无实际经营项目和偿付能力的情况下,对外以炒股、质押担保缺少资金等为借口,承诺给予高额利息或回报,直接或通知王某等人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用于还本付息或个人消费,骗取37名被害人或家庭钱款共计23675.9096万元,案发前以返利等形式退还了19444.57万元,造成损失4231.3396万元。

  2014年6月26日,多名被害人在王旭住处找到他,要求其还款。当地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由派出所民警及被害人一起将王旭送到公安机关,王旭交代了其诈骗事实。

  据悉,王旭以其有抵押公司可对外放款以及投资炒股为由,向亲戚朋友或通过其表哥对外借款,并承诺10%左右的高息。起初,他还能连本带利返还,为此有人甚至将房产抵押借款给他。之后,王旭以各种理由拖欠。多名被害人多次找他要钱,但王旭谎称钱都在股票账户,苦于账户被证监会查封。被害人去证监会查询发现没有王旭所说的账户,才得知被骗。

  王旭表姑王女士的证言显示,2012年11月,王旭向她借款说要去做股票,可以给比银行高的利息。她陆续打给王旭4895万元。之后,王旭不定期支付利息,总共给了大约4195万元。之后她多次催王旭还款,对方却一直让等着,直到得知被骗,实际损失近700万元。

  事发后,王旭妻子称,王旭没有工作,平时就是在家打电脑游戏和待着。2014年6月26日,王旭给她发信息称,很多人把他堵在家里出不去,想去自首。她接到短信就去了派出所,之后民警到家里把王旭带走。

  当庭承认无任何投资

  王旭当庭表示认罪。王旭曾供述说,他借款后没有任何投资经营,注册的一家担保公司也从未有过一笔业务,注册的目的就是为了显示其有公司。最初借款是想找项目投资挣钱,因给投资人的利息太高,出现亏空太大,只得再借钱用于偿还利息。后期他还不上钱,就谎称钱用于炒股,等股市好点儿再拿钱出来。为搪塞投资人,他虚构了一个股票资金账户,显示账户内有一亿多资金。

  王旭交代,他将400万元借款用于购买宝马、奥迪、两块名表和三条金链子,之后都典当,还款给投资人了。他还出了三次国,一共花费20万元左右。

  二审维持无期徒刑

  二中院认为,王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王旭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述,可认定为自首。但王旭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肆意挥霍部分赃款并给被害人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王旭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犯罪所得发还被害人。

  一审判决后,王旭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所作判决量刑适当,维持了原判。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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