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浦公轩 蒋锦 记者 梅建明)前天晚上,南京浦口交警大队接到一起报警,称有辆小轿车停在东门桥路中间一直不走,堵住他们去路了,请民警过去疏导一下。
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发现一辆小轿车就停在东门桥的路中间,走近一看,车里有一男一女正在争吵,情绪都非常激动。民警便对车里两人进行劝导,并询问情况,这时,有一股很浓的酒精味从车里散发出来,但机智的民警为了不“打草惊蛇”,并未直接询问驾驶员是否喝了酒,而是要求他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谁知粗心的驾驶员胡某竟把证件落在家里了。随即,民警以胡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为由,将两人和车辆带回大队。
民警在现场仔细询问了解到,驾驶员胡某是从事个体经营的,最近他通过朋友的介绍加入了一个微信群,并与群里的一名异性、也就是与他在车中吵架的李某走得比较近,经常一起出去玩。当晚7点多,胡某、李某与其他几名微信好友相约在江浦街道河滨路一饭店聚餐,吃饭时都喝了不少酒。酒过三巡,李某的一句过火的玩笑话惹恼了胡某,使得两人之间闹得不愉快。
吃完饭后,胡某开车带着李某一起离开饭店,当车辆刚行驶了几百米远到达东门桥时,胡某再次想起了酒桌上李某的那句过火的玩笑话,他借着酒劲儿任性地将车停在了路中间,两人就在车里争吵起来,于是就发生了开头市民报警的那一幕。
在派出所里,民警对胡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达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此时,胡某后悔地说:“吃完饭心情不好,就把酒后不能开车这件事儿抛到脑后了!”次日凌晨2点多,胡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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