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从浙江省商务厅获悉,近日浙江省商务厅与浙江省人社厅、浙江省残联联合发文的《关于实施电商助残计划支持残疾人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这是浙江省首个通过电子商务促进残疾人发展、支持残疾人创业就业的政策文件。
为顺应“互联网+”发展机遇,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形势,该《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浙江省扶持1万名残疾人从事电商创业,帮助2万名残疾人在电商企业就业,培训5万名残疾人参与电商活动。
目标通过五年时间,使浙江省残疾人电商创业就业人数大幅增加,残疾人参与电商活动规模进一步扩大,使更多残疾人能够分享电商发展所带来的“获得感”。
《意见》部署了工作任务,鼓励残疾人通过电商创业就业,引导残疾人扬长避短参与电商;鼓励残疾人应用电商改善生活,支持残疾人通过电商服务社会;启动实施互联网+残疾人电商知识培训计划;推动残疾人电商创业孵化机制建设。
同时还明确,通过电商创业、电商就业、电商培训、购买电商服务和创办残疾人创业孵化园(基地)的,可在租金、社保、贴息贷款、最低工资奖励和培训经费方面给予补助与支持。
据了解,《意见》还强调了保障措施,将建立电商助残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系与沟通,推动政策落地;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就业服务平台服务功能,为残疾人电商创业就业提供支持与便利;同时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营造残疾人电商创业就业良好氛围。
浙江省商务厅方面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独特的技术优势,改善残疾人的生存条件,支持创业,促进就业,强化对残疾人的指导和服务,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