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一天拿下41套房,国企前高管清白吗

2016年05月27日 13:12   来源:京华时报   

  从媒体收集的信息看,李永先可能涉嫌放高利贷,还被指在担任国企高管时,其家族成员靠山吃山……所有这一切,都需要调查部门给个“了断”。

  近日,有人实名举报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前高管李永先以两个儿子的名义,一天内花费1280万元拿下41套房。李永先在回答“购买房子所需巨款与其收入不符”的质疑时称:“别说一千多万,我一个亿都有。”目前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

  与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21处房产的广州“房叔”相比,李永先一出手就是41套房,真是有大气魄,难怪网友戏称其为“房爷”。再加上他的国企前高管身份,以及那句极富个性、极具挑衅的“别说一千多万,我一个亿都有”,李永先想不成为网红,想不被质疑都难。

  不少网友已经有罪推定,先入为主地认为李永先必是大贪,钱财来路不正。好在媒体较为详细地交代了相关背景,所谓的“花1280万元购买41套房子”,并非“购买”而是“顶账”。李永先称,几年前和亲朋好友多人放贷给通辽市天蒙房地产有限公司800万元。对方无力还债,便以房顶债(包括利息)。

  李永先所说是否属实,尚待查证。但有一个问题却可以先追问一下,他放贷合法吗?另一个基本常识是,作为当事人,李永先所说哪怕千真万确,也不会令人信服,因为清白不是自证出来的,需要旁证,需要职能部门彻查,甚至需要司法认定。那么,一些网友笃定认为李永先是大贪官,是否就客观公正?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民众有权利怀疑,却没资格断言有罪。

  信息繁杂,需要廓清迷雾;传言四起,尤需调查公正推进。报道称,霍林河煤业集团和纪检部门,都已对此事件展开调查,这是重要一步。如果李永先涉嫌违法犯罪,司法机关未来也会介入。无论怎样,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还是先不要污名化李永先。

  当然,公民有知情权和监督权,面对这个话题人物,刻意保持缄默也不是好事。公众有权利知道真相。根据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正因为真相未明,公民更需穷追不舍,如果有知情人将相关线索举报给调查部门,则是善莫大焉;也正因为李永先是话题人物,调查部门更需不偏不倚,彻查该事件。

  从媒体收集的信息看,李永先可能涉嫌放高利贷,还被指在担任国企高管时,其家族成员靠山吃山。他与通辽市天蒙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恩怨已持续很久,双方各执一词,令人莫衷一是。此外,李永先自称,“我不是第一次接受调查和监督,我仍然愿意接受任何调查”。如此底气,是缘于自身清白,还是根底深厚不怕查?所有这一切,都需要调查部门给个“了断”。

  真相终会浮出水面,在关注李永先事件的同时,也需正视当前的一个社会现象,即不论是高官还是高管,都容易被公众“过度”关注,瑕疵也可能被放大,这也提醒官员,要克己自律,能经得起审视和挑剔,才会清者自清。相关报道见A15版□王石川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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