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福州新建建筑全部达绿色标准 鼓励评价标识

2016年05月27日 20:19   来源:福州日报   

  26日,省住建厅公布《福建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十三五”专项规划》,到2020年,我省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5亿平方米。

  规划要求,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厦门创建国家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推动福州、泉州成为国家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

  未来5年我省将重点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研究建筑能效提升路线,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结构及用能特征的差异性,按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居住建筑、既有公共建筑、既有居住建筑划分,建立能效提升指标体系。新建建筑实施更高水平的节能标准,推广被动技术为主、主动技术为辅的节能模式,建成一批适宜在福建地区广泛应用、具有示范效应的被动式低能耗建筑。

  重点改造达不到国家现行节能设计标准的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机构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社会投资公共建筑,主要改造空调、热水、照明等用能系统和建筑外窗。今年,率先启动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高校医院及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的办公建筑示范改造,推动福州、厦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国家试点工作。到2020年,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

  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医院病房、酒店、学校宿舍和农村住宅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沿江、邻河、近海等大型公共建筑推广应用地表水地源热泵技术,解决采暖、制冷的部分需求。

  到2017年,福州、厦门市辖区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到2018年,其他设区市市辖区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到2020年,所有县市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鼓励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各类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评价标识。

  同时,开展试点示范建设。筛选一批投资额1亿元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技术复杂、管理协同要求高的工程开展应用示范,包括大型公共建筑、地铁、地下综合管廊、城市综合体等。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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