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通州区政府在其政府网站上发出通知,对京籍人口落户通州采取临时性限控措施。其中,非住宅房屋一律不批准落户通州,同时冻结本市他区迁入通州区的非直系亲属投靠落户。记者了解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实施细则,还将陆续公布。
通州区政府表示,此次出台限控举措,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北京城市副中心人口规模调控和户籍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北京市公安局《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制定的,调控的对象是京籍人口。
这份名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本区户籍人口采取临时性限控措施的通知》显示,京籍人口落户通州临时性限控措施共计8项。在限控人口迁入方面,通知中的限控措施有5项,包括冻结本市他区迁入通州区的非直系亲属投靠落户;对通州区引进的人才,已在本市他区(不含城六区)购置房产的,应在实际购房居住地办理落户;对于在市内有两套或多套房产的本市居民,申请在通州区房产落户时,严格审查是否在通州区居住,对不在通州区实际居住的,不予办理落户;通州区域内的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房屋一律不批准落户等。
而在清理通州区内户籍人口方面,限控措施有3项,包括对通州区现有废弃地址户籍人员进行清理,并冻结废弃地址落户;对现有通州区单位集体户进行清理,对其中已在本市他区(不含城六区)购置房产的人员,动员将户口迁走,对单位不配合的,集体户口予以冻结;冻结单位已不在通州区的集体户口落户。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8项限控措施中,有两项措施针对的在本市其他区域购置房产的人员,均不含在城六区(即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购置房产的人员。通知显示,将对现有通州区单位集体户进行清理,对其中已在本市他区(不含城六区)购置房产的人员,动员将户口迁走,对单位不配合的,集体户口予以冻结;对通州区引进的人才,已在本市他区(不含城六区)购置房产的,应在实际购房居住地办理落户。
通州区政府补充解释称,通知中“废弃地址”是指因城市建设等原因,导致原户籍登记地址已不存在的。市内房产的认定,以房屋管理部门确认房产信息为依据。 通州区相关负责人指出,通州区一直高度重视区域人口规模调控工作,按照北京市的工作部署,该区通过工业企业调整退出、房地产限购等举措,积极开展人口规模调控。出台此政策,也是为了进一步科学管理人口,对该区的户籍人口进行适度规模调控,更好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 J204
八项限控措施
■冻结本市他区迁入通州区的非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对通州区现有废弃地址户籍人员进行清理,并冻结废弃地址落户;
■对通州区引进的人才,已在本市他区(不含城六区)购置房产的,应在实际购房居住地办理落户;
■对于在市内有两套或多套房产的本市居民,申请在通州区房产落户时,严格审查是否在通州区居住,对不在通州区实际居住的,不予办理落户;
■对现有通州区单位集体户进行清理,对其中已在本市他区(不含城六区)购置房产的人员,动员将户口迁走,对单位不配合的,集体户口予以冻结;
■冻结单位已不在通州区的集体户口落户;
■通州区不再受理未经市政府批准的单位集体户立户申请;
■通州区域内的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房屋一律不批准落户。
(责任编辑:王子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