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6年05月31日 14:31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福州5月31日电(记者王成)福建省纪委日前对外公布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接受企业宴请、公款购送礼品、违规发放购物卡等问题。

  2014年7月,福建省食药品认证审评中心主管药师王敏刚在对某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检查期间,接受该企业安排的宴请。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给予王敏刚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经明溪县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叶力生审批同意,明溪县委统战部先后4次在该县海外联谊会报销购送土特产、茶叶等礼品的费用;叶力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三明市委同意,明溪县委给予叶力生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按副科职级安排;追缴全部违纪款项。

  2015年2月,华安县国土资源局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计5.25万元,作为春节慰问品发放给干部职工。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木根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华安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完)

(责任编辑:魏敏)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