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关注留守儿童 建设犯罪预防及矫正机制

2016年06月01日 11:18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6月1日电(刘丰)今天是“六一”儿童节。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建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发布11个福建法院少年审判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记者注意到,这些典型案例涉及留守儿童犯罪、校园暴力犯罪、拐卖儿童犯罪等,既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

  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段思明介绍,福建各级法院正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对此类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15年,全省法院审结强奸幼女、猥亵儿童、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遗弃儿童等刑事案件265件326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4人。

  目前,全省有5个中级法院42个基层法院设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综合庭,8个基层法院设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刑事审判庭,14个基层法院设立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2013年以来,福建省共有3个法院(法庭)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据介绍,留守儿童犯罪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福建法院提出,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应当建立起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的犯罪预防及矫正机制。其中,司法预防要完善留守儿童法律服务机制。例如,注重延伸帮教,采取判后回访帮教、会同家长及社区矫正机构制定实施帮教措施、协调解决再就学就业等多种方式,促进失足青少年改过自新、融入社会。全省法院定点挂钩帮扶村居社区55个,通过发起小额爱心资助公益活动、组织“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结对子等活动,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着力打造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的“强强联合”。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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