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昨日消息,福建省各地日前陆续通报一批违纪案例。
福州市鼓楼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鼓楼区安泰街道下属纸品厂厂长王旭初违规购送购物卡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王旭初作为福州市鼓楼区纸品厂厂长和福州市鼓楼区塑料制品厂、安泰综合服务处的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六次在沃尔玛山姆会员店用三家企业资金购买面值共计21000元的购物卡,其中由王旭初分得面值3900元的购物卡,纸品厂党支部书记郑前明(另案处理)及企业另外两名职工每人分得面值3600元的购物卡,其余面值6300元购物卡由王旭初赠送给街道相关干部(另案处理)。2016年5月,鼓楼区纪委给予王旭初党内警告处分,并将暂扣的违纪款项退回企业所在账户。鼓楼区安泰街道下属纸品厂党支部书记郑前明违规报销并收受购物卡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郑前明在担任福州市鼓楼区纸品厂党支部书记兼出纳,及鼓楼塑料制品厂、安泰综合服务处两家企业出纳期间,先后六次将厂长王旭初购买的总计21000元沃尔玛购物卡的发票以“节日费用”等名义分别在三家企业的账户上用资金予以报销。上述面值21000元的购物卡,郑前明个人分得面值3600元的购物卡,其余面值17400元的购物卡,由王旭初分给包括王旭初本人在内的三名企业职工和赠送给街道相关干部。2016年5月,鼓楼区纪委给予郑前明警告处分,并将暂扣的违纪款项退回企业所在账户。
古田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古田县鹤塘镇苏洋村支部书记卢秦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卢秦在担任苏洋村村主任期间,使用集体资金15115元购买香烟用于村务接待。2016年4月7日,古田县纪委给予卢秦党内警告处分。古田县水口镇岭边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王太平、原支部书记杨元森违规购送礼品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王太平在任水口镇岭边村村主任期间,通过虚开餐饮发票,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集体资金共计27583.5元,并经支部书记杨元森审核签字后报销入账,其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9620元。另外,2013年9月至2015年6月杨元森将自己及妻子私人使用的电话费用在岭边村集体中累计报销4538.56元。2016年5月17日,古田县纪委给予杨元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4538.56元退还村集体;给予王太平党内警告处分,其个人应负担的违规费用16500元退还村集体。
邵武市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经查,2013年上半年,邵武市通泰街道办事处城富经管会副书记范宝仁两次违规用公款组织参与KTV娱乐活动,共消费2899元;经管会管委委员曾龙违规用公款组织参与KTV娱乐活动,共消费1708元;城富经管会主任李大模违规签批报支上述费用,共4607元。李大模、范宝仁、曾龙3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记者 齐榕)
福安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前,福安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福安市妇幼保健院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福安市妇幼保健院以工作奖励或劳务费的形式发放给福安市婚姻登记中心补贴,三年共计1.6万元,该中心作为津补贴发给临时人员;2013年至2015年,经时任院长刘锐光和现任院长刘祖铃同意,该院先后给非本单位人员连鼎(时任福安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现任福安市卫计局副主任科员)发放文明单位奖金,共计8468元;2014年1月,该院以慰问名义,用公款发给刘锐光60岁寿辰慰问金1000元。2016年5月,福安市纪委分别给予刘祖铃、刘锐光、连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福安市婚姻登记中心负责人王石勇诫勉谈话。
福安市城南街道办事处驾驶员林金光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3月8日晚,林金光未经单位批准,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到城区某食杂店找其朋友取药。2016年4月,福安市纪委给予林金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城南街道党工委书记赵恒坚诫勉谈话。
(宁纪)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