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检察院近日出台《服务保障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为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意见》共分5个部分、20条具体意见,指出检察机关要积极履行检察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天津自贸区建设提供良好发展环境。依法打击天津自贸区内刑事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惩治破坏天津自贸区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打击利用职权侵犯天津自贸区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强化对涉及天津自贸区企业和经济主体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保护、支持和促进改革创新。要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保护制度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保障天津自贸区建设的能力水平。
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就天津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该《意见》提出要求,要自觉增强服务保障天津自贸区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好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各项措施,为天津自贸区创新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