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公园果实不能摘 违者最高罚500

2016年06月08日 15:05   来源:羊城晚报   

    夏天到了,公园里一些大树果实累累,市民能不能去摘?这是近年来城市管理的一个热门话题。7日记者从肇庆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肇庆市首部实体地方性法规《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该条例对此做出禁忌性规定,违者最高可罚五百元。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维护城市公共园林绿化的整洁、美观、完好,禁止攀摘树木的枝叶花果,否则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不过“对情节较轻且经现场纠正已消除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有律师告诉记者,公园属于公共资源,公园种植的果树属于公共财产,市民随意采摘是违法的。而且攀摘行为可能损坏树木,也造成一定人身安全隐患。

  值得一提的是,该条例还专门规定,饲养宠物不得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宠物在公共场所的排泄物,宠物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即时处理,拒不清理的,处50元罚款。

  此外,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吐乱丢烟蒂等废弃物、乱扔动物尸体、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等行为,都被列为影响环境卫生的不良行为,该条例明令禁止,违法者都将受到处罚。

  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水祥向记者强调,上述条例适用范围为中心城区,即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而不是全市范围。“这是因为考虑到肇庆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山区县的财力薄弱,按照统筹发展、稳步推进的要求确定的。”

  该条例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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