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中国吉林网记者从省环境保护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大气污染治理新成效,省环境保护厅于6月全面启动《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关于加强应急管控措施,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联动“长吉平”三城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等三项重大举措。
大力开展清洁空气行动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实行燃煤消费总量控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淘汰力度,推动企业“退城入园”。大力推进工业企业烟气达标改造和煤烟型污染治理,实施燃煤小锅炉撤并改造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对城市扬尘、机动车、生活污染源实行严格管控,强制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积极推进城市“禁燃区”和“无烟区”建设。进一步强化秸秆禁烧监管,促进秸秆综合利用。2020年底前,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阶段达到292天以上。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通过综合采取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强化治污设施监管、制定实施洁净煤替代方案、强化扬尘管控、实施机动车限行禁行、倡导绿色出行、禁烧农作物秸秆、加大油气治理力度、严格生活污染源管控、加强气象干预等10项应急管控措施,实现“冬病夏治”、“超前控制”。力争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内,全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5%以上,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3个重点城市重污染天气每年减少3-5天,其他地级城市每年减少2-3天。
开展“长吉平”三城共治专项行动
以我省中部的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为重点,形成三城区域共治板块,带动东西两翼地区整体推进,着力解决大气污染的突出问题,力争在短期内取得实质性突破。要围绕重点区域,实施总量控制,严控重点时段,落实排污者责任,突出抓好“长吉平”三市工业减排、刚性压煤、有效降尘、限行控车、整治油烟、秸秆治理等措施的落实。力争到2017年底前,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分别比2015年增加30天以上,重污染天气分别比2015年减少8天以上,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可学可比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