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明确了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补上贫困地区医疗服务“短板”的五项举措。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一要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负担,对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财政补贴,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加大对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二要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三要实行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实现各类医保、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四要确保每个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卫生室。从全国遴选三级医院对这些地区的县级医院开展一对一帮扶。五要深化贫困地区公立医院改革,先行探索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2017年底前完成对贫困地区乡村医生的轮训,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鼓励和支持企业、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
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是扶贫攻坚的一大难点。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有1256万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42.4%。在各种致贫原因中,因病致贫在各地区都排在最前面。
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助等多种保障政策的组合、叠加,构筑起多重医疗保障网,最终让贫困患者看得起病,是健康扶贫的重要举措。
全省有493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贵州省确定了350万健康扶贫对象。通过实施资助参合政策、取消住院起付线政策、“三重医疗保障”托底政策,贵州省确保11类贫困人群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以上。
“开展健康扶贫,要紧紧围绕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加强资源整合力度,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的政策举措,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说。
他提出,补贫困地区医疗服务“短板”,在医疗保障方面,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发挥协同互补作用,形成保障合力,力争对贫困患者做到应治尽治;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要通过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控制贫困人口大病治疗费用,有效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费用负担;同时,要想方设法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有效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方便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要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有效救治,做到对象精准,精准到户、到人、到具体病种,有效提升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健康水平;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贫困地区环境卫生,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引导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力争让农村贫困人口少生病。
据了解,国家卫计委明确,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两提高、两降低”倾斜政策,即提高新农合门诊报销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降低病残儿童、重度残疾人以及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费用个人实际支出,切实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选择经济负担重、社会影响大、治疗效果确切、诊疗路径清晰的9种大病实行单病种付费,控制费用总额,降低大病患者实际自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