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长春CPI同比上涨1.8% 新涨价因素成主因

2016年06月13日 15:52   来源:中国吉林网   

    13日,中国吉林网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获悉,5月份长春市CPI总水平环比下降0.3%,同比上涨1.8%,涨幅与上月持平,1-5月份累计同比上涨1.5%。

  具体来看,环比方面,八大类商品环比价格“三升四降一平”。其中,医疗保健价格环比上涨4%,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环比上涨0.6%,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环比上涨0.5%,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下降1.6%,衣着价格环比下降1.2%,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环比下降0.4%,交通和通信价格环比下降0.3%,居住价格环比持平。

  从同比看,八大类商品同比价格“四升四降”。其中,医疗保健价格同比上涨10.2%,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5.6%,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0.7%,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同比上涨0.4%,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下降2.6%,居住价格同比下降1.4%,衣着价格同比下降0.8%,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同比下降0.4%。

  再来看构成,新涨价因素成为CPI上涨的主因。5月份,在CPI同比1.8%的涨幅中,新涨价因素带动CPI上涨1.77个百分点,占总指数涨幅的98.33%;而翘尾因素仅拉动CPI上涨0.03个百分点,占总指数涨幅的1.67%。

  另获悉,5月份,长春市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继续回暖,同比下降0.29%,降幅较4月缩小1.58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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