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修建进入高速公路的非法通道,并拆除防护拦对过往车辆收取费用,获取非法利益。近日,云南河口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对丁某、唐某、宋某破坏交通设施一案出庭支持公诉,河口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单位代表及群众到河口县人民法院旁听庭审。
河口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丁某、唐某、宋某经预谋后,三人共同出资,并由丁某、唐某到河口县河口农场十七队丁某的土地上修建进入高速公路的非法通道,并将蒙河高速下行线K214段的防护拦折除,对过往车辆收取费用,获取非法利益。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扣关键点,通过庭审讯问、举证质证,一步步还原了三被告人私开道口的事实;在答辩时,在尊重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公诉人进一步拓展思维,既把法律讲准讲透,又做到事实、证据、人情的有机融合,既能以法理服人,又能以情理感染人,群众在旁听过程中增强了自身法律意识,表示要吸取教训,不触碰法律的底线。庭审真正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