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参与处置事件的三人接受表彰
昨天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公交集团等单位召开表彰大会,奖励成功处置639路公交车纵火一事的司乘人员及乘客,三人分别获得奖金1万元。6月10日下午,一名男子在639路公交车内点燃随身携带的行李箱,幸而司机、乘务员及乘客及时灭火并控制住嫌疑人,使得该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车辆财产损失。据了解,目前嫌疑人已被北京警方刑拘。
表彰
三人分别获奖金1万元
昨日,北京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公交集团在公交集团第二客运分公司召开表彰大会,对成功处置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中,有立功表现的639路公交车司机、乘务员及见义勇为乘客进行表彰奖励。
2016年6月10日13时许,一辆639路公交车行驶至朝阳民航医院站时,车内一男子将随身携带的行李箱点燃。在这突发危机时刻,公交车上的司售人员没有慌张,司机王全山按照公交职工相关工作要求,立即将车辆停靠在路边,疏散车内乘客。随后,他不顾个人安危,抢下行李箱并拉至公交车下,乘务员杨朝霞使用灭火器将行李箱上的火苗扑灭。
在这之后,乘客高玉华与司乘人员一起及时将嫌疑人控制,王全山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为民警快速反应抓获犯罪嫌疑人争取了时间。因处置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车辆财产损失。
公交车司机王全山、乘务员杨朝霞面对突发情况沉着冷静、果敢应对、处置及时,保障了公交运营安全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乘客高玉华年过六旬,面对不法行为,见义勇为、英勇无畏、参与处置,为保障公交车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表彰会上,市公安局、公交集团对王全山、杨朝霞、高玉华分别给予了10000元的现金奖励。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事件的成功处置,说明了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在不断增强,展现了司乘人员高度的责任心、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抵制违法犯罪的行动自觉。希望越来越多的群众像受到表彰的司乘人员和乘客一样见义勇为、勇于向违法犯罪作斗争,大家共同努力,维护首都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还原
不到一分钟将火扑灭
司机王全山回忆说,6月10日下午13点47分左右,他驾驶一辆三门639路公交车即将到达朝阳民航医院站,当时车上约20位乘客。车辆刚刚进站停稳,就听车辆后部有人大喊“着火了,着火了”。
作为司机,王全山立刻打开车门,关闭电源,之后疏散乘客。而与此同时,坐在车辆中间票台的乘务员杨朝霞跑到车头处拿出灭火器,又跑到车后部,对着着火点喷洒泡沫。“我这车10多米长,我也看不清后边到底是什么着火了,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天气热车上有什么东西坏了冒烟,之后跑到车后边才看到是一个行李箱。”杨朝霞回忆说。
几秒钟的时间,行李箱的明火被扑灭,司机王全山顾不上行李箱还冒着火星,直接拽着一个把手就把行李箱拉到了车外。行李箱燃烧后产生的黑油掉到手上,把手烫出了两个泡。之后,乘务员杨朝霞又拿着灭火器对着行李箱喷了一会儿,直到火被彻底扑灭,而整个处置过程还不到一分钟。随后,司机、乘务员及乘客又在警方到来前,共同将嫌疑人控制。
王全山说,当时没有觉得慌乱,只是特别着急,希望赶紧灭火害怕火势扩大,甚至引起爆炸。所以,他第一时间按照之前掌握的应急处置方法进行处理。王全山说,之前公司多次组织司乘学习培训、实战演练,遇到纵火的,首先停车疏散乘客,随后灭火,控制嫌疑人,寻找目击证人。
参与此次事件处置的还有67岁的朝阳群众高玉华。据高玉华讲述,事发时她坐在车厢中部乘务员的对面。听到有人大喊着火后,她也与其他乘客一块儿下车。在她从座位上站起来的一瞬间,回头看到车厢最后一排两个座位中间一个行李箱着火,当时车厢后部已经有了浓烟,而火苗已经蹿到了座椅后背那么高。
揭秘
行李箱中或放有汽油
据高玉华讲述,行李箱的火被扑灭后,她看清,这是个约20寸左右条纹图案的行李箱,行李箱的上盖已经被烧光,里边露出了衣服,而且还有一个比较大的饮料瓶。事后,高玉华听到嫌疑人跟民警说饮料瓶里是汽油。
高玉华说,当她看到行李箱残骸后就心存疑虑,认为不是意外起火,决定报警。她大声质问“这是谁的行李箱?”
而此时,一个穿绿色衣服、30多岁的男子从人群中窜出来,喊叫着:“我的,我点的火”,之后这名男子开始向周围群众散发传单。面对这一状况,高玉华一边制止围观群众捡拾地上的传单,一边劝诫这名男子。“你凭什么放火,你不许走,你走了事就大了,”高玉华说。与此同时,高玉华对这名男子拍了两张照。“这样就算他跑了,拍照也能留下证据。”
在司机和乘务员处置完火情后,高玉华就与他们一块儿将这名男子围住,并等待警方到来,最后又一并到朝阳区高碑店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司乘人员介绍,这名男子是当天从北京站上车,刷了公交卡,不知他的目的地是哪里。而在车上,这名男子坐在最后一排,之前没有发生什么异常现场。车辆进站后男子点火,而之后大声喊“着火了”的也是这名男子。北青报记者从警方获悉,该男子胡某35岁,湖南省邵阳市人,目前已经被警方刑拘。
近年来,全国发生几起公交纵火案,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公安部门提示,在公交车内遇到突发情况,应听从司乘人员指挥,有序疏散到安全地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帮助灭火或乘客疏散。
而在乘车时,乘客如果发现有人泼洒易燃物或者有类似人为纵火的危险举动,应该立刻联合其他乘客和司乘工作人员联合阻止,及时制止犯罪行为,这既是救护大家也是最及时的自救。
文/本报记者 匡小颖
摄影/本报记者 汪震龙(除署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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