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郝女士拨通她“警察男友”的电话时,才发现已经相恋许久的男友竟是个不折不扣的骗子,而在最近几年里,郝女士竟被对方骗走60多万元现金。
2008年,郝女士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一名姓杨的男子,在聊天中,杨某自称是石家庄市某县公安局正式民警,1985年出生,未婚,其父亲是派出所科级干部,叔叔是某银行主任。这样的身份,让郝女士非常心动,于是对杨某产生了好感。不久之后,两人便通过网络确定了恋爱关系。
郝女士与杨某交往一段时间后,杨某以可帮郝女士安排进银行工作为名,数次向郝女士的母亲索要活动经费共计4万多元。最近几年,杨某更是以给郝女士的姐姐安排工作为名,从郝女士的母亲手中要走50多万元。两人交往七八年的时间里,杨某断断续续从郝家要走60多万元现金。出于对杨某的信任,郝女士和家人在杨某要钱时从未犹豫过。
前不久,郝女士给杨某打电话时,却发现接电话的是一个陌生的声音。电话那头的人表示,自己是一名办案民警,而现年41岁的杨某根本不是警察,目前已经因诈骗被抓获。此时,郝女士才明白,家里的钱都已经被杨某忽悠走了。
民警调查发现,在与郝女士谈恋爱期间,杨某还同时与另外三名女子保持着恋爱关系。原来,杨某自2011年开始,以找工作、办驾照、办贷款等多种理由,从郄女士、李女士及许女士三人手中共计骗走现金20多万元。
对此,杨某交待,在他与郝女士的交往中,只要有事或者需要钱,郝女士的母亲就会将钱打到郝女士的卡上。由于银行卡在杨某手上,因此钱款全部都由杨某支配。杨某交代,随着钱越花越多,为了弥补这些亏空以此“解脱”出来,他便开始从其他女人手中行骗。几年来,杨某竟先后骗取了四名女士共计90多万元的现金。
近日,石市桥西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杨某的案件。法庭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可以办理工作、驾照等事实,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被告人杨某多次诈骗多名被害人,应从重处罚。为此,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处罚金30万元,并责令其返还被害人90余万元。(记者 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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