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铁3年查办涉铁职务犯罪逾百人 厅官被举报获刑

2016年06月21日 09:53   来源:四川新闻网   雷兹

  今年6月20日至24日是全国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记者今日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举报宣传周新闻通气会现场获悉,近3年来,成铁分院共查办了职务犯罪82件106人,含厅级3件3人。检方通过群众的线索举报,查办了包括西成客专四川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何志勇受贿等案。

  根据成铁检方的统计,该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行贿受贿案占到一半左右的数量。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控申处处长邓丹虎介绍,从近年的案件办理情况来看,发生在涉铁领域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职务犯罪较为明显。此外,涉及铁路建设拆迁、青苗赔偿等方面的职务犯罪也较多,“一些干部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对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损失。”

  邓丹虎说,通过近年成铁两级检察院受理举报的情况来看,署名举报的案件不断增多,举报内容也更加明确具体,“说明群众参与反腐的意识不断增强。”邓丹虎说,实名举报案件的不断上升,反映出广大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作风的监督意识越来越强。

  据通报,成铁检方近三年来办理职务犯罪82件106人,其中大案75件93人,要案15件20人,含厅级3件3人,处级12件17人,涉案金额逾7418万元。邓丹虎说,查办的案件中,如原西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厅级)何志勇受贿一案的线索,就来自于群众举报。

  成铁检方提醒,在举报宣传周活动期间,群众可通过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对发生在涉铁领域的职务犯罪进行举报。

  典型案例

  西成客专四川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何志勇因受贿获刑八年

  2014年8月,原西成铁路客运专线四川有限公司、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厅级)何志勇因受贿获刑八年。

  据成铁检方通报,2013年4月至10月期间,何志勇担任西成铁路客运专线四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指挥长,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分管公司综合管理、工程管理、安全质量工作。在此期间,何志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50万人民币和手机一部。

  2014年8月18日,成都铁路运输法院以被告人何志勇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贪污受贿数百万 原成都铁路局一办公室主任获刑十八年

  成铁检方相关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在工作中收到了成都铁路局自备车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周东林涉嫌贪贿的举报线索,随后便开展了案件调查。

  根据成铁检方通报,犯罪嫌疑人周东林在2005年10月至2008年8月任成都铁路局运输处设备科长,主管成都铁路局车务系统设备供应商的推荐参与评标工作,并参与部分招投标工作,2008年8月至案发前,周东林任成都铁路局自备车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对企业自备车资质、车辆进行审核,上报审批,下达作业通知书等工作。

  经查,周东林在上述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80万元,索取他人财物50万元。2012年11月,犯罪嫌疑人周东林经领导同意,召开企业自备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证年检工作会,将会议开支之外的6.893万元单位会务费据为己有。

  2014年12月9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犯受贿罪、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周东林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一万元。

  成绵乐客专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李青受贿近百万 获刑十年半

  2009年9月至2013年9月,犯罪嫌疑人李青担任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公司的征地、拆迁和其他相关工作。在此期间,李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请托人财物,前后共计96.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2014年9月25日,成都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青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万元。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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