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后,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了云南首例女子家暴刑事案。被告人王朱妹因家暴致丈夫死亡,被判处无期徒刑。
今年1月16日,金平县公安局接到报案,有村民在金平县营盘乡老街村委会滑石板村公路附近的草丛中发现一具男尸。警方调查获知,这具男尸是长期居住在金平的赵某,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
经调查,赵某的妻子王朱妹(金平县人)有重大嫌疑。1月18日下午,民警将王朱妹抓获归案。
王朱妹与赵某夫妻关系并不和谐,王朱妹经常因琐事殴打赵某,曾经把赵某的手和脚都打断过。1月12日晚,王朱妹与赵某因买牛一事发生争执并扭打,在扭打过程中王朱妹从公路上捡起一块石头击打赵某的头部,致赵某倒地后,将赵某拖到公路下方的草丛中,随即又用石块继续击打赵某的头部后逃离现场。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朱妹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春城晚报 记者 程权 通讯员 尹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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