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小区超半数业主联名仍难罢免业委会

2016年06月23日 11:12   来源:扬子晚报   宋南飞

  业委会“狸猫换太子”骗取多数业主同意,通过了首批449万元维修基金的使用问题,因此失去广大业主信任;业主们启动罢免业委会程序,却接连遇阻。本报连续关注的天正湖滨小区业主联名罢免业委会一事,昨天又有新的进展。该小区业主带着超过50%业主同意罢免现任业委会的签名,来到鼓楼区中央门街道要求政府部门见证并帮助罢免,但街道回复:目前相关物业管理条例只针对业委会选举有明确条款和议程,对于罢免则没有依据。

  专业律师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法无禁止即许可。街道应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尊重多数业主的选择权。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宋南飞

  再遇波折

  “双过半”业主罢免业委会在街道“遇卡”

  提出主张的业主身份竟被要求需被罢免方来审核

  “我们十多个业主代表,今天(22日)一早冒着大雨赶到中央门街道,还带着天正湖滨小区超过50%业主签名的同意罢免现任业委会的材料。”昨天下午,该小区业主何先生来到扬子晚报向记者反映:在端午节期间,小区几乎所有在家过节的业主都积极行动起来,拿着“罢免天正湖滨小区业委会全体成员”的表格挨家挨户上门进行登记签名。他透露,小区900多户业主中已有超过50%的产权人同意罢免并签字,同时他们的权属房屋面积也超过50%。两个“双过半”符合目前“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罢免业委会的硬杠杠。

  何先生介绍,6月17日业主近20位代表去中央门街道,依法提出政府部门组织罢免及重新选举的主张。街道一位自称分管的沈姓副主任表示,要先了解情况,将于6月21日给予大家答复。“21日没有回复,我们不得已今天再次登门。”何先生说,中央门街道物业办两位主任周雪峰和徐建璋接受了“双过半”业主签名复印件的“罢免公告”。周雪峰说:业主自己签名罢免双过半,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以往比较普遍的情况是,20%业主签名递交材料,召开业主大会,再行罢免或重新选举。现在天正业主直接完成了罢免条件,我们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如何做。

  昨天傍晚,何先生告诉扬子晚报记者,鼓楼区政府听取了街道物业办的情况汇报后表示:不同意天正湖滨小区业主“双过半”罢免业委会的诉求,必须要走原来的程序。而这所谓的程序,就是现任业委会在议事规程中约定的:“召开业主大会须由产权业主作为发起人,20%业主提议,由业委会在相应时间内审核20%业主的身份有效性和真实性。”何先生说,业主们听后炸开了锅:双方敌对情况下,由一方审核另一方,这是什么规矩?

  律师意见

  业委会按程序可以选举就可罢免

  律师质疑鼓楼区有关部门做法,诉讼罢免可做备选

  扬子晚报记者查阅相关政策法规,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12月1日发布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本以及下月起即将实施的《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在各条细则中,都没有关于业主罢免业委会的条文,但对于选举和换届有具体规定。

  这是不是鼓楼区政府回复天正湖滨业主代表的理由呢?记者拨打了南京市物业办的几个热线电话,对于记者提到的有关业主与业委会的纠纷,几乎没有部门表示受理;拨打鼓楼区住建局6部电话,只有一个部门表示“我们受理业主与物业的纠纷”。

  记者随后了解到,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技术指导部门是区住建局,但并没有一个部门对应业主及业委会的诉求。也正因此,业主们把希望寄托给了在现有法律条款中明确提到的街道、社区,他们主持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举也是被法律赋予的责任。

  “业主罢免的是全体业委会委员,法律并不禁止以书面形式由业主自行召开业主大会。我们现在征集到这么多签名,相当于已经召开了业主大会,有超过表决权双过半的业主参加并进行了表决。”江苏和忠律师事务所张峥伟律师表示,业主与业委会的对抗近年越发普遍,核心就是利益。业委会本应由业主选举产生,但现在很多开发商建好楼盘后,为保障自己的利益,将自己人弄进业委会,很多新住进来的业主并不知情,造成一些业委会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联手侵害业主。

  “不排除最后通过司法途径起诉来罢免,但我必须质疑鼓楼区有关部门:业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按照程序可以选举,就可以罢免,这得由广大业主决定。任何想剥夺业主权益的都是非法。”张峥伟说。

  他山之石

  罢免业委会,鼓楼区早有先例

  同在一个区,天正湖滨小区怎么这么难?

  扬子晚报记者昨天采访了解到,河西朗诗国际小区业主近日集体投票,表示不选业委会,一切事宜由物业公司处理。“因为业委会的候选人几乎来自一个家族,与开发商有关,”这位业主告诉记者,等十年八年后需要动用维修基金时再选举业委会,把能代表业主利益的人选进去,才是对自己负责。

  那么,业主要罢免业委会真的走投无路吗?不一定!

  南京龙江地区汇贤居小区曾经两次成功罢免业委会。昨天该小区一位业主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和天正湖滨一样,该小区第一届业委会因乱作为,被广大业主提出罢免,经过街道和社区出面召开了业主代表大会,业委会成员诚恳认错,并在会上表示:不开会我们也不能干了,都是邻居,被大家说不的滋味不好过。第二届业委会从筹备到上任,每户业主赞助他们300元作为罢免及开展工作的经费。几个月后,新一届业委会成员包了一辆大巴车去外地看演出,事后被有心业主举报。大家很气愤,也是考虑到“邻居面子难过”,业委会成员把先前业主们缴纳的大部分费用退还。一位自己开公司的业主站出来表示:我不缺钱,承诺永不受贿,大家信任的话我来干。“他牵头的第三届业委会已经连任,我们完全信任他们,与物业公司签合同啥的,都同意。”

  有业主纳闷,同样是鼓楼区,为什么汇贤居的业委会就因这么点小瑕疵被两次罢免;而天正湖滨的业委会冒充业主签名获得通过动用高额维修基金,500多户业主,眼下只能被鼓楼区政府和中央门街道要求,按照已失去民心的业委会先前精心设计的议事规程里原地踏步?!

  该小区业主罢免乱作为业委会的事态,本报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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