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2016年6月27日完成台本
——大巴着火,乘客为何没有自救机会?
(节目导视)
解说:
高速公路、旅游大巴,一起交通事故,为何会造成如此惨重的人员伤亡?
截至目前已经造成35人遇难,受伤人员已经被送到附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大客车的司机已被警方控制。
解说:
大巴起火,车门为何不开?车窗为何关闭?安全锤又在哪里?司机为什么最先逃生?
记者:
没有安全锤吗?
宜凤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幸存者 资晓萍:
没有没看到,就是有一个人说了,把那个灭火器,拿灭火器来砸。
解说:
《新闻1+1》今日关注:大巴着火,乘客为何没有自救机会?
主持人 董倩:
晚上好,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昨天上午十点二十在湖南宜凤高速宜章县境内发生了一起大巴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然后撞倒了隔离栏上起火。先看一下事发现场的一些场景,那么为了能够看到现场发生了什么?几秒钟的画面我们做反复播放的这样一个处理。我们可以通过这个几秒钟的画面看到,起火的后车辆正在冒出滚滚的浓烟,而且看到油箱漏油,地面上清晰的可以看到,车辆行驶的轨迹。再来看看现场的这些人,在画面的最左侧,沿着隔离带可以看有一个人正在跑向镜头的方向,这应该是一个旅客,在逃离的过程中通过动作你可以感受到他的这种惊慌失措,而且他的衣物掉落,他还摔倒了。再来看画面的正中央有一个正在横穿马路的人,他非常急,边跑还边回头张望。再看远处车辆的旁边有一个穿着白色衣物的人,他正在挥手靠近车辆,看起来他是在想办法再救人,但是在这个时候,车箱已经被浓烟淹没了,那么画面的最右侧是两个,应该是两位民警扶着一位伤者逃离现场,伤者也是一瘸一拐,这样几秒钟的画面可以看到现场的那种危机的程度,这场事故截止到目前我们可以看一下,事故造成的是35人遇难,13人受伤,好,今天我们就来关注这样的一起交通事故。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有可能导致这样的一起事故发生?另外从这样的一起事故我们能够吸取的经验又是什么?一起来关注。
(播放短片)
解说:
昨天早上8点,湖南耒阳市神龙广场,一辆载着57人,车牌号为湘D94396的大巴车由此出发,准备前往200公里以外的郴州宜章县莽山森林公园。车上的乘客都是参加耒阳市一个户外组织发起的一日游项目,原计划当天返回。然而,在该车出发两个多小时,行驶到宜凤高速北往南34公里处时,也就是在上午的10点20左右,该大巴车突然撞上高速公路中间隔离带,随后,客车起火。
资晓萍:
当时我们坐在车上也不知道发生什么情况?就听到一声砰就这么一声,车子就乱道了,车子就是一拐一拐的,刹车一直没有踩住,就是一斜一斜的一百多米才停了车。
解说:
按照资晓萍的描述,该大巴车发生撞击后,既没有出现翻覆,也没有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而是慢慢停了下来。但是,就是这样一起车祸,却造成了35人死亡,19人受伤的特别重大交通事故。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有6名是重症伤员,其中2人情况危急。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部主任 李云峰:
一个是90%的烧伤,三度到四度的烧伤,另外一个是60%的烧伤。我们现在是一个抗休克治疗,这个阶段过了以后主要是感染的控制,因为烧伤面积大,而且年纪也偏大,还有一个病人有糖尿病的基础病,很容易造成感染。
解说:
为什么大巴会突然撞到高速护栏?为什么车辆会突然起火?而且在起火之后,35名死亡的乘客是因为什么原因无法获得逃生机会?据一些伤员回忆,大巴起火后,司机是第一个逃生的人,而在他跳车前,他没有及时打开这辆大巴车唯一的车门。
资晓萍:
门就没打开,就打开了窗户,司机就下来了,然后导游也下去了,车里乱得一塌糊涂,哭的哭叫的叫,后来你挤我踩,从这么宽的一个玻璃逃生,一车人就是这么(挤),到后来火越来越大了,大概跳了九个人不知道几个人,就没办法下来了,下不来了,火已经好大好大了,不是分的计算是秒的计算,逃生真的是秒的计算
解说:
由于车门没有打开,乘客们各自座位上的车窗也无法打开,当火势开始蔓延到整个车厢时,位于车头司机座位旁边的窗户,就成了全车几十个乘客唯一的逃生口。
宜凤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幸存者 刘先生:
我发现整个(车箱)后面就没找到一个安全锤,我拿自己手机也砸了,我已经砸坏一个手机了,(车窗)没砸破。
记者:
没有安全锤吗?
资晓萍:
没有,没看到,就是有一个人说拿灭火器来砸,砸那边,那边又是好高的桥,有十几米二十几米吧,那边不可以逃生,只能从这一边逃生,那边没办法跳,一跳(桥高)几十米也会摔死,唯一的逃生就是这么一点点(空间)。
解说:
事发当时,宜凤高速养护工作人员李庆毅正在现场,看到车厢里大量乘客无法逃脱,他赶紧从外面破窗,救出了6个人。
宜凤高速养护工作人员 李庆毅:
前面司机这个位置的窗户,就有人出来,我就立马停车跑下来,跑下来之后,看到这边玻璃已经烂了,那边(车辆右侧)玻璃还没有烂,然后我就拿东西把玻璃敲了,从窗户上面滚下来6个人, 然后火势就很猛了人根本没法靠近了。
解说:
事发后,第一个逃脱的大巴车司机,已经被公安机关控制。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的调查已经展开。
董倩:
现在距离事故发生已经过去了35个小时,当下最紧要的工作当然还是救治伤员,还有善后工作等一系列的事情,接下去我们就连线本台正在报道此时的记者吴思雅。
(视频连线)
董倩:
思雅你好,我们刚才说了这个事故现在有13人受伤,那么现在伤员救治的情况是个什么样?
本台记者 吴思雅:
好的董倩,我现在所在的位置是湖南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这里,在昨天事故发生之后,伤者是分别是送往了宜章县人民医院和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这里的,目前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这里主要是接手了4名的重症的一个伤者,这4名的重症伤者,我们刚才从医院那里得到的消息。在昨天从宜章县人民医院那里转送过来以后,整个医院是全力的救治,但是目前4名的重症伤者里面有2名大面积烧伤的伤者,目前是仍然处于危险期的状态,这2名大面积烧伤的伤者,其中一名烧伤面积是超过90%,另外一名烧伤面积是高过60%以上,而医生告诉我们,就是说当人体就是大面积的皮肤烧伤以后,它的体液就会大量的渗透、丢失,人体就会处于一个休克期的这个一个状态,所以目前他们主要是对这两名的伤者是进行一个严密的监控,还有补充液体的抗休克的一个治疗。在昨天事故发生以后,湖南省卫计委是立即组成了一个医疗专家小组,在昨天下午就已经是到达了郴州市人民医院这里。在今天早上这个医疗小组,也再次对这些伤者进行了一个会诊,对他们的这个各个器官和气管,各个方面进行了一个检查,并且是完善的相关的一个医疗一个方案,在最新的医药方案里面,除了继续要抗休克的这个治疗以外,还有就是继续的对他们进行了切夹和减压的整个的抢救措施,但是因为我们在前面的短片里面也有提出了其中90%的这个病人,烧伤面积达到了90%的这个病人他伴有一个糖尿病的一个病史,所以对整个的救治难度是造成了、增加了他的救治难度,目前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情况就是这样。
董倩:
好,谢谢思雅的报道,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出现了这样一场车祸?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个车能够撞倒护栏上,然后起火,然后使得那么多的乘客困在车上,这一系列原因现在调查组,整个紧急的进行调查。在整个的事件中最受人关注的就是司机,在出事了以后,因为这个车门无法及时打开,他自己据说是弃车而逃了,并没有实施救援,但是具体情况是不是这样,我们还是要等到调查组给出的最后的结论,但是这也就自然呈现出了一个问题,假如这名司机没有进入到这个救援中来,他真的是弃车而逃了,他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们接下去听一位法律专家是怎么解释的。
(电话采访)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阮齐林:
有关交通运输法规的规定,从一般的驾驶员作为一个运营性的运输客运业务来说,应该说他对乘客的安全具有一定的职业的保护义务、救助的义务,就是一旦发生事故之后,他应该采取积极的救助行为,我想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担忧一点要提醒注意,他有救助的义务,他没有履行好这个救助的义务,这个不见得就一定是构成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因为不作为行为,他最后导致的这个后果,那么要多方面分析,包括他有没有救助的可能,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说他有救助的义务,但是他没有能力去救助,或者说已经不可能了,他的不救助行为对于这个后果,没有造成扩大的后果,这样的话也不能问责刑事责任。如果说调查事故的原因是因为司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的交通事故引发的火灾,比如说车况不良,那么这个应该属于交通事故,属于交通肇事的范围,可能涉嫌《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第二个呢就是其他的原因引起的,比如说车子在维修,或者是保养,或者是他运营的过程当中车子有什么问题,有什么毛病,那么违反其他安全法规引起的,这个应该涉及到134条的重大事故的问题。所以首先要了解这个事故的原因,到底是不是由于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引起的,还是由于违反其他安全法规引起的造成的这样的后果,这样来确定涉不涉嫌,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董倩:
好,听完了阮教授对于司机的责任的分析之后,我们继续关注这个乘客在现场有没有更多的逃生的空间和时间?我们来看一下我们制作了一个示意图,这个呢是,就是那个护栏,然后这个方块呢就是那辆大巴车,可以看到它是右前方撞倒了这个护栏上,那么恰恰这个门就在护栏这,这是唯一的一个车门,那么明显这个车门是打不开的,这个乘客逃出来他是左侧的第三排,他是通过这个司机的,这不是门,这是一个窗口,那么他逃了出来,为什么不从这边跳?不从这边逃生?因为说这边浓烟看不清到底是底下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车上的乘客是不敢砸也不敢跳,也就是说左侧的这一块玻璃,还有前玻璃是更适合破窗逃生的。那么刚才有一位过路的这样一个道路维修人员,从一侧砸开了玻璃,跳出来了6个人,其余的人是具体怎么出来?目前还不是很清楚,接下去我们就连线一位专家,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先生。
(电话连线)
董倩:
张先生您看,在这件交通事故里面有几个非常特殊的因素,一个是刚才我们说了,由于剧烈的撞击,车门打不开,再有一个司机走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到底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可以让更多的这个乘客能够在危机时刻可以逃出来,您的分析?
交通运输部运输管理干部学院教授 张柱庭:
我觉得从应急的角度看,这种逃生首先是乘客自己要去逃生,要有这个意识,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为什么呢?因为事故能给我们乘客留下的时间是非常有限的,像这个事故还给留出了,我看他这个情况有个一两分钟的时间,其实我们回顾同样都是在湖南,前年发生的那个“719”那个事故,碰撞以后,从车尾着火烧到车头,只用了七秒钟的时间,所以给我们这个应急乘客应急逃生的时间很有限。在这种情况下自己要有意识,要知道别的人帮你逃生,都是辅助性的,这是我强调的一点。
董倩:
但是,张先生您说的非常有道理,就是人要有一种自救的意识,可是我们我们分析在这样一个特殊的一个空间里面,他逃不出去,因为紧急情况下,他们如果有安全锤的情况下,可以在这种非常紧急的情况,他们也找不到,这种情况下人怎么去实施积极的自助。
张柱庭:
这里面现在看,当门被堵住的时候,那么只有驾驶员旁边的门,一般都在左侧,另外就是前后和左侧的玻璃,这个时候要如果有这个安全锤的话,要用安全锤,没有的话就要用其他工具,间尽快的把它砸开,从那个地方逃生的。
董倩:
好,张先生,稍候我们会有更多的问题给您,刚才我们也自然而然的提到了一个概念,就是安全锤,因为在车门打不开,司机没有帮助的情况下,那么恐怕能指望的就是安全锤了。车上究竟有没有配安全锤我们稍候继续去分析。我们先来看看这个人们对于安全锤这样的一个救生的工具,到底都有什么样的观念?我们也有一个调查来看一下。如果你在乘坐客运车辆的时候,比如说旅游大巴、公交车,有没有留意车辆是否配备了“安全锤”?参与的人数是34999个人,我们可以看到每次都留意的人数量是44%,很少留意、从未留意的加起来应该说是多数,占到了56%。那么也就是说如果车上即便是有了安全锤你没有这样的意识,就像刚才张先生说的,你没有这种自救的意识恐怕也是白搭。好了,在事故发生之后,湖南省在全省就展开了对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大检查、大整治,但是我们注意到,类似的事故应该说这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怎么能够从中吸取足够的经验,让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我们继续关注。
(播放短片)
解说:
今天,从已经烧成架子的大巴车上,已经很难辨认出它原本的面貌,唯一能证实它身份的,只有车牌号码—湘D94396。它隶属于衡阳市骏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是衡阳地区唯一专业从事旅游客运的运输单位。
(电话采访)
衡阳市骏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王先生:
金龙海格的,车子没有问题,因为这一年多时间都在我手里面用,那车子没有问题,车子车观相当好的。
解说:
出产于2009年,车况尚好,55座满员出发,湘D94396出事后,鉴于曾经发生过的大巴车发生起火事故,没有安全锤导致乘客无法逃生的惨痛教训,这一次,当有幸存者表示没有看到安全锤的时候,衡阳骏达旅游客运公司的员工的说法却恰恰相反。
记者:
车上有没有安全锤,或者逃生的一些出口。
(电话采访)
衡阳市骏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李先生:
有,都有,安全锤最少有六个以上。
解说:
究竟是没有安全锤,还是有安全锤但乘客没有发现,亦或是不会使用,我们能看到的结果并没有因为有安全锤而改变,乘客无法敲窗逃生。然而,更应该被关注的细节是,这辆只有一个门的密闭车型,在汽车起火后也没有能打开,无法逃生,成为了当时车内乘客的绝望。
电话采访:
李先生:
中间开门的话,2013年(2012年9月)才执行的,原来都没有执行,国家开始还没有规范要开两厢门的,这个车是原来买的,两厢型是2013年(2012年9月)才有的。
记者:
有说单门车要停用吗?
李先生:
现在没有,国家还没有这个规定。就是原来有的买的车,也跑,发现期限到了就报废,就这个意思。2013年(2012年9月)这个文件以后,不生产了,就是2013年(2012年9月)以后,就不允许生产了一厢型的。
解说:
2012年9月1日实施的新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里加强了大中型客车安全装置配备要求和结构安全要求,其中明确规定车长大于9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应至少设置两个乘客门。已经停产了的车型,却没有停止行驶,湘D94396这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大巴,一直跑到了2016年6月26日。
李先生:
原来买了肯定让你使用完这几年,国家没有强制报废,要有就强制报废了。
记者:
对,国家没有强制报废,你们平时有注意到这种隐患吗?
李先生:
有,每次车都会安检的,这趟跑出去回来了都要检。
解说:
当我们悲痛于事故之中,寻找安全漏洞可能更为重要。在公安部消防局的官网上,曾有文章通过统计数据分析表示:一辆车从起火到烧成车架子,只需要10分钟。而从起火开始的2分钟,是乘客自救的最关键期。
李先生:
刘师傅打电话给我这样说,他当时拿灭火器灭火,一下子砸玻璃也砸不开一下子,因为大巴车玻璃都是封闭的吗。
解说:
2分钟的时间,在生命面前弥足珍贵。面对这黄金两分钟,在湘D94396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全密闭的车厢里,有没有安全锤却一样无法敲窗逃生的结果,看到的是早已停产的单车门大巴车还行驶在路上。现实中,在经历了2009年成都公交车起火,2013年厦门公交车起火事件之后,我们为这黄金2分钟,还要付出多少生命的代价?
董倩:
事故中出事的这辆大巴车虽然已经停产,但是由于没有过期,它的仍然在运营当中,接下去我们继续连线交通运输部运输管理干部学院的张柱庭教授。
(电话连线)
董倩:
张先生您看在,就面对这样的一种特殊情况虽然它停产了,但是它的还在运行,这种车辆在没有报废之前,现在我们最应当做的应急措施应当是什么?
张柱庭:
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我们国家,这个车的新标准再不断提高,但但老标准,按老标准生产的车辆还不能马上一下子全报废,在这个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那么我认为在这个阶段,新标准固然不能去约束说老标准必须强制报废,但是应该对它提高检测的标准,提高对它安全的要求,使它逐步尽快的退出,必要的时候政府也可以采取回购措施的。
董倩:
张先生您看有没有这种可能性,大家在发生了这种这个事故之后,纷纷的建议,比如说能不能像在民航上一样,每一次上飞机,上了车之后,就有专人来提醒,请注意你的安全锤都在车上的哪个位置?有没有可能这样做。
张柱庭:
这个问题我们都做过深入的研究,民航是没有问题的,完全具备这个条件,因为它就是两个点,点到点,但是这种暴露用车,它中间要上下站比较多,另外它车上就一个驾驶员,所以做这件事目前看是有点困难。
董倩:
张先生最后一个问题啊,您看就假如我们就真的要让这个安全锤成为一个每个人心里面都有的这么一种意识,要必须要做的应该是什么?
张柱庭:
我觉得首先就是要普及这种安全应急的知识,包括怎么使用安全锤?在什么位置?这里面怎么普及,其中乘用人向乘客进行普及,这其中重要的一个因素。
董倩:
好,非常感谢张先生,应该说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出行,但是每一次出行,应当说都应当具备一种危机意识,因为生命不可能有第二次,因此一定要加强防范。
感谢您收看今天的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