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优先创新创业人才

2016年06月28日 15:53   来源:北京晚报   

  北京实施积分落户后,哪些人才将可以优先办理落户?根据首都之窗网站昨天公布的《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深化首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符合标准的创新创业人才将可优先办理积分落户。

  创新创业人才

  将可优先办理积分落户

  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北京将制定实施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研究设立创新创业指标,对获得一定规模创业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市场贡献突出的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核心团队、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文化创意领军企业骨干、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等优先办理引进。对于社会贡献突出且确有用人需要的单位,建立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

  此外,本市还将开展新兴领域职称评审试点。在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开展外籍人才出入境管理改革试点,出台外籍人才及团队出入境实施办法。

  国有企事业单位

  招高层人才可按年薪制

  实施意见特别提出,鼓励事业单位根据工作人员实绩和贡献,建立自主决定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另外,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或聘用经市级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国际薪酬标准采用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方式支付,人才薪酬不受单位工资总额限制。逐步建立科研院所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设立相对独立、责任明确的出资机构,减少行政干预。鼓励国有创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出资参股国有创投基金,建立项目个人跟投机制。

  京津冀人才职称将互认

  北京生源毕业生异地创业可获社保补贴

  实施意见提出,要联合制定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建立跨区域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推动京津冀在人才职称互认、医师多点执业、博士后联合培养、外籍人才出入境等方面开展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协作试点。

  鼓励人才异地创新创业,对于异地创业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同时,推动高校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校、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课程,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支持高校实行弹性学制,放宽学生的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职称评审制度改革

  英语计算机将取消统考

  实施意见提出,将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制定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职称评价专业体系,开展新兴领域职称评审试点,根据人才需求在部分职称系列开设正高级职称,扩大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适用范围。进一步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改革,鼓励支持更多的学会、行业协会、专业人才评价机构等社会组织承担职称评价的服务工作,完善“个人自主申报、社会统一评价、单位择优聘任”的职称评价机制。突出用人主体的主导作用,合理下放评审权限,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自主评审,取消统一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由用人主体根据研究领域和岗位特点确定评价依据。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渠道。对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下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限,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探索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开设正高级职称。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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