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实行文化"黑名单"制 演唱会假唱等都要被曝光

2016年06月28日 19:28   来源:浙江在线   

    为了抢一张演唱会的门票,挤破脑袋刷网速甚至加价找黄牛,结果到了现场发现是假唱,遇到这事谁都不好受吧。

  日前,《关于在我省试行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今年年底前浙江将全面实施。以后像假唱、囤票这种行为都会被列入“黑名单”曝光,而入黑名单的经营者在文化市场上,也将处处受限。

  假唱、囤票等都会进入“黑名单”

  浙江治理文化市场出新招

  文化市场管理要实行黑名单制度,这无疑给那些非法文化产品经营者们套上了“紧箍咒”。

  哪些情况要被列入黑名单? 《方案》中举了一些例子:

  擅自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被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或者其他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被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吊销许可证的;没有经过许可擅自从事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业务,或没有经许可擅自举办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在营业性演出活动中以假唱、囤票或其他手段欺骗观众、恶意炒作、操纵市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等的,其经营主体都要被列入黑名单。

  记者从省文化厅文化市场管理处了解到,除了实体文化经营主体之外,网络文化产品经营主体也在黑名单制度管控范围内。网络文化企业经营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并被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处罚两次以上的,也将拉入黑名单。

  列入黑名单企业将上榜5年

  “一旦受罚,处处受限”

  文化企业列入黑名单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文化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各地各级政府网站和主流新闻媒体都要对外公布,省文化厅也要在其官网和浙江省文化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失信黑名单信息。

  浙江文化行政部门在行政审批时,对申请中含有黑名单文化产品的,不予批准;对传播、经营过黑名单文化产品的经营者提交的申请予以重点审查。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会将列入黑名单的文化产品及经营主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执法检查频率,对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如果列入黑名单企业觉得自己被冤枉了,经营者对其文化产品被列入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自黑名单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另外据浙江在线记者了解,企业在列入黑名单满5年后,才能有机会“脱黑”。届时,文化督察部门进行检查,如未发现列入黑名单企业有违法行为,才能将该企业移除黑名单。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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