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6月29日电 (杨槐柳)武汉市公安局28日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方式,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该局从精简群众办事提供证明材料、缩短办事时限等5个方面着手,再推20项便民利企新举措。
据该局行政审批处负责人介绍,目前,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已经成立了工作专班,正在认真准备,加强业务培训,完善部门之间的衔接,以确保7月1日顺利实施。
20项举措内容具体包括:
1、深化武汉公安“互联网+服务民生”平台建设,拓展“武汉公安网上警局”、“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武汉公安”支付宝城市服务窗等线上平台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网上服务。
2、大幅精简市级公安行政权力事项,及时公开精简后的市、区两级公安行政权力事项及办理流程。
3、规范派出所出具户籍登记信息证明范围。
4、各区设立异地补(换)领居民身份证受理点,为省内居民提供异地补(换)领居民身份证服务;全市各户籍派出所提供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丢失招领服务。
5、放宽“社区公共户”落户范围。对符合落户条件,因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落户的人员,可在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的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6、提供准养犬只办证、年检“一站式”服务和网上预约服务。
7、自7月1日起,为规模企业提供集中办理身份证、居住证和相关户口政策咨询服务。
8、受理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业务,实现群众自主学驾。
9、自10月1日起,新增19项交通管理业务事项网上办理业务。
10、延长老龄驾驶人体检年龄,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
11、非武汉市户籍人员持居住证办理出入境证件时,所需申请材料与本市居民相同,无需再提交“在汉连续居住半年以上证明”。
12、提供出国(境)团队办证预约无等待服务。
13、10月31日之前,在中心城区选取10个人口密集、出国(境)办证需求量大的社区配设“港澳个人游再次签注”自助服务机。
14、缩小市级对新建、改建(用途变更、建筑保温及室内装修)、扩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范围;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取消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电气检测等审批条件;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办事时限由法定的13个工作日缩短为9个工作日。
15、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16、对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且具备申报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可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
17、除需进行实地核查的情况外,将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受理审批期限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将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受理审批期限由法定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当时即办。
18、将网络安全员培训方式从传统的面授转为网上报名、授课和考试,为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提供便利。
19、在部分重点网络运营企业设立“网安警务室”,开展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服务。
20、取消市内安防行业从业单位办理《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所需要的“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提供的资料真实、规范,审批时限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