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等级升为Ⅱ级

2016年07月04日 11:29   来源:中国青年报   王磊

  本报合肥7月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王磊)记者今天从安徽省民政厅了解到,鉴于当前洪涝灾情和灾害发展趋势,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决定于7月2日22时将6月24日启动的安徽省Ⅲ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响应范围由原来的7市扩大到10市,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李锦斌省长重要批示,把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加大对灾区救灾工作的指导力度,及时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一线;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切实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保障工作。

  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于7月2日紧急下拨省级救灾资金800万元,支持地方开展救灾工作。至此,安徽已经下拨省级救灾资金1100万元。主要用于灾区因灾死亡人员家属抚慰、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采购灾民转移安置期间救灾物资等。灾区市县也积极安排救灾资金,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拨付程序,尽快将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切实保障灾民应急救助和过渡期基本生活。

  截至7月2日21时统计:入梅以来强降雨过程,已造成安徽全省10市59个县(市、区)671.9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16人,失踪6人,紧急转移安置群众36.3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98.8千公顷,倒塌房屋6845间,严重损坏房屋6984间,一般损坏房屋28669间,直接经济损失113.5亿元。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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