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偷倒垃圾 为何堆成山了才被看见

2016年07月06日 13:46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铁永功

  与高昂的垃圾处理成本相比,极低的违法成本,几乎是在纵容偷倒行为。除了监管力量要给力、执法部门要真作为,还要发挥社会力量和公众监督的作用。

  近日有网友爆料,约4000吨来自上海的疑似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被偷倒至苏州太湖西山岛,准备倾倒在废弃宕口堤岸上。苏州官方最新通报称,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将一查到底、严肃处理。上海方面5日也表示,就垃圾偷运全力配合苏州调查。

  在太湖边偷倒垃圾,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新华社记者实地调查发现,从6月12日到7月1日被查处,每天都有两三艘三五百吨的运输船,在事发地倾倒垃圾。苏州重要的水源地旁边,耸立起高高的“垃圾山”。

  很难想象,这样以邻为壑的偷倒偷排事件,竟发生在经济社会发达、执法力量较强的长三角地区。可见这类现象已经比较普遍,甚至形成了利润惊人的黑色利益链。

  此前被揭出的异地偷倒垃圾和污染物事件,也佐证了这一判断:有的把污染物跨区运到没有管辖关系的地方直接倾倒,有的把垃圾运往几乎不设防的农村地区。而这些污染物的输出地,不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失去监控的垃圾和污染物,不仅环境危害会数倍放大,还构成对落后地区的环境剥削,是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

  造成偷排偷倒的主要原因,是大城市污染物处理能力不足,偷倒的成本大大低于处理成本,导致一些地方和企业心存侥幸,不惜以身试法。根据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最高可处以20万元罚款。这还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危险废物和污染物,对于偷运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在司法认定上都存在困难,很难入刑入罪。与高昂的垃圾处理成本相比,极低的违法成本,几乎是在纵容偷倒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跨区偷运倾倒垃圾,往往是以“公共服务外包”的形式进行的,地方部门和企业付了钱一包了之,接下来如何处理,似乎不用操心,也不用承担责任。一些专业公司受利益驱动,所谓专业处理,就是找个地方随便倒掉。有鉴于此,加大对偷倒垃圾污染物的处罚力度,让垃圾生产者和监管部门承担连带责任,就是必然要求。提高违法成本,才能增强环保执法的威慑力。

  跨区域的偷排偷倒行为,也增加了环保执法的难度,主要是钻了执法地域分割、信息沟通不畅的空子。偷倒的垃圾堆积成山,却持续二十来天才被发现,如果是隐僻的污水偷排、看不见的危险品偷倒呢?可以想见,这里面的监管漏洞有多大。

  应对跨区域污染行为,就要打破环保执法地域区隔,加强环保信息共享。对每一批垃圾和污染物处理,都要建立台账、全程追踪,不能让任何污染物处于监管视野之外。

  要做到这些,除了监管力量要给力、执法部门要真作为,还要发挥社会力量和公众监督的作用。比如专业的环保机构和社会组织,以及与环境安全息息相关的本地居民,都可以成为环保部门的耳目,成为环保执法的支持力量。有这么多双眼睛盯着,明目张胆的偷排偷倒行为就会无处藏身。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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