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记者王兴飞
肇事司机先报警双方签了私了协议
济南市中心医院神经外科病房里,24岁的小丁躺在病床上接受治疗,插着呼吸机,后脑勺部位可见清晰的肿块。
6月29日,同在济南打工的老乡余女士在路边小树林发现了昏迷的小丁,此时他已经躺了7个小时。当晚9点多,小丁被送至济南市中心医院救治。“电动车撞坏了,不像自己摔的,人中穴还有明显掐痕。”余女士说,小丁醒来后承认自己被一辆黑色轿车撞了,三个人把他抬到小树林后又离开了。心酸之余,余女士于当晚8点55分报了警。
接警后,高新区交警大队开展侦查,锁定了一辆晋J 牌照的黑色帕萨特轿车。“事故发生时,肇事司机冯某驾驶晋J牌照黑色帕萨特轿车与小丁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高新区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中队长梁学钊向齐鲁晚报记者出示了一份登记表,上面显示,29日14点14分,肇事司机冯某使用手机拨打了122报警电话。
济南市急救中心历下三院分中心于6 月29 日13 点57 分接到该起事故的求救电话。然而,急救车记录单显示“拒绝去医院”,下方空栏处还有“拒绝去医院签字为证”字样及小丁的签名。“冯某先后用手机拨打了120、122电话报警。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后,伤者小丁拒绝救治,并在救护车出车记录上签字。”梁学钊介绍,随后事故双方协商解决事故并签订私了协议。
伤者接受2000元赔偿金天气炎热被抬到路边休息
7月4日,民警获取了这份现场草签的私了协议。协议中称,“经双方达成协议,本人同意,对方赔偿人民币贰仟元整,一次性处理,事后有任何问题不再追究。”在协议下方,双方签字确认。
肇事司机还向警方提供了现场的手机视频。视频中,受伤的小丁脸上带汗,半躺在绿化带里,司机冯某将2000元钱递到小丁手中。小丁先表示“头疼”,而后又称“你们走”。视频最后,司机冯某和其他几人合力将小丁的电动车和物品收拾到小丁身边。“由于天气炎热,司机冯某和同车人将受伤的小丁抬至小树林内避免太阳直晒。”民警说。“我觉得肇事司机现场签订的私了协议不合常理。”小丁的舅舅向齐鲁晚报记者表示,小丁使用的手机价值约在2000 元左右,电动车也在事故中受损,肇事方现场给2000 元赔偿金不够。
“这还没算上基本的治疗费已经超过2000元了,这个时候和对方签2000元的私了协议说不过去。”舅舅表示。
医院出具的伤情介绍显示,经初步诊断,小丁为硬膜外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枕骨骨折、头皮血肿、头皮擦伤。目前,小丁仍情况危重,存在“血肿增大进行手术治疗的可能”。住院第一天实际治疗费用就已超出2000元。
山东宇鹏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春雨介绍:“交通事故中双方都有私了的意向,但如果一方属脑部等重要部位受创伤的,建议受伤的当事人先去医院进行基本伤情鉴定,视受伤情况再协商私了。”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