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车辆出小事故不撤离致交通拥堵 将受到重罚

2016年07月07日 14:47   来源:海西晨报   

  两车追尾不撤离,民警开出罚单。 警方供图

  一起小事故,把马路变成停车场,这种情况不少厦门车友都经历过。今后,如果发生小事故不赶紧撤离导致交通拥堵,驾驶人可能会被罚款500元。

  近日,厦门交警桥隧大队连续对“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撤离造成交通拥堵”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出罚单,当事人均被罚款500元。警方表示,将对此类违法行为持续严查严处。

  [两个案例]

  事故双方均被罚500元

  前日17时24分,正值晚高峰,翔安隧道进岛方向左侧车道130号消防箱路段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事故发生后,双方驾驶人下车查看车辆损坏情况,并发生争执。因当时车流量大,双方在现场停留,直接引发隧道内交通严重滞留,事发地点后方车辆排起近2公里的“长龙”。

  翔安隧道中队值班民警了解到车辆只是轻微受损,可以移动,并且没有人员受伤,于是指令驾驶人先将车辆开到隧道口100米处的事故处理点。随后,值班民警依法对双方驾驶员邹某、李某“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撤离造成交通拥堵”的违法行为开出罚单,分别罚款500元。

  无独有偶,昨日7时50分,文屏隧道口至万石植物园段右侧车道上,一辆私家车追尾一辆出租车,也是一起小事故。事故双方并没有按规定及时撤离现场,导致成功大道梧村隧道近文屏隧道口段出现较严重的车辆滞留。交警快速路中队民警依法对双方当事人“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撤离造成交通拥堵”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分别罚款500元。

  [交警提醒]

  小事故致堵将被严处

  记者了解到,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的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快速处理,立即恢复交通。车辆可以移动的,车辆驾驶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车辆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再自行协商或者报警处理。如果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的,处以500元罚款。

  交警表示,上述规定正是基于厦门的交通现状,是保障道路畅通的重要措施。

  据交警部门统计,目前厦门的机动车总数已超140万辆,其中汽车超过百万辆,每年还在以20%左右的速度增长。据交通指挥中心监测,岛内高峰期近70%的主干道处于缓行状态,部分路段甚至常态拥堵。而不断增多的小事故更会加剧堵情。

  交警表示,如果一起事故从发生到现场协商、报警、等候民警处置,在路面占时要达30分钟左右。以快速路的一个车道为例,高峰期每小时流量在1200—1500辆,耽误半小时就会影响该车道七八百辆车通行,有时还会引发次生事故,带来更大范围的拥堵。

  交警部门强调,将持续严查严处小事故不主动撤离现场的违法行为,除依法对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处罚外,还将依据规定对当事人罚款500元。

  (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周永宁)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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