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布2014年10月-2015年9月对口援疆资金审计结果
7月12日,广东省审计厅公布关于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伽师县和兵团第三师2015年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广东省审计厅在公告中表示,广东省援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跟踪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及内控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据该审计结果公告,2015年广东省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安排援疆资金146727万元,其中疏附县39100万元、伽师县46436万元、兵团第三师54500万元、地区统筹资金6691万元,计划安排援疆项目共61个,涉及城乡住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发展等9大类,全部为“交支票”项目,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由受援地负责。
截至2015年9月底,广东省援疆资金146727万元已全部到位,其中省财政统筹资金78563万元、广州市财政安排资金39100万元、佛山市财政安排资金15066万元、东莞市财政安排资金13998万元;61个援疆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7652万元,占年度计划的73.4%;累计支付资金78187万元,占年度计划的53.3%。
2015年8月至9月,广东省审计厅组织广州、佛山、东莞等3个对口援建市审计局,对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开展跟踪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部分援疆项目推进较缓慢。截至2015年7月底,地区商贸文化交流活动等3个2014年受援项目仍未完成,涉及金额2050.98万元;截至2015年7月底,城市生活示范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3个2014年伽师县受援项目仍未完成,涉及金额8441.75万元。
部分援疆项目未严格按投资计划执行。如:疏附县代建中心于2014年11月,用援疆资金支付第三中学一期工程第一施工标工程款,其中部分建设内容不在投资计划范围内,涉及金额181.46万元;驻伽师县工作队将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用于计划外的供电线路改迁工程,涉及金额84.34万元;疏附县代建中心于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用援疆资金支付应由受援地负担的第三中学建设项目前期费98.82万元,扩大了援疆资金使用范围。
以新建项目名义申请援疆资金,弥补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兵团第三师下属单位以在建的“第三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双语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中的食堂、厕所及配套管网等内容重新立项申请援疆资金,并列入了2015年援疆项目计划,涉及金额110万元。
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如:疏附县受援的第三中学建设项目已于2014年10月开工建设,但截至2015年8月底,尚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和概算批复文件;疏附县受援的新城区新农村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15年托克扎克镇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乌帕尔镇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等3个已开工项目,截至2015年8月底,仍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
有3个项目违反竣工验收相关程序:兵团第三师伽师总场2014年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未完工就已办理竣工验收,伽师总场医院项目未完成验收就交付使用,省前方指挥部工作用房已交付使用,但房屋资产至今仍未办理竣工验收及竣工决算手续。
部分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未按规定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截至2015年8月底,疏附县受援的第三中学建设项目一期一标共召开27次工程例会,其中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仅出席工程例会2次,缺席25次;总监理工程师仅出席工程例会1次,缺席26次。新城区新农村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召开工程例会或专题会议13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均未出席。
部分项目施工单位少交履约保证金。如:疏附县受援的第三中学建设等3个项目,施工单位少交履约保证金2112.69万元。
公告称,按照“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的原则,审计组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