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市长潘利国在会上发言,交流沈阳市工作经验。他表示,沈阳市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抗霾攻坚行动,用扎扎实实的行动和实实在在的改变,让广大市民呼吸更多新鲜空气,为全省空气质量好转作出更大贡献。
去年以来,沈阳市全面实施抗霾攻坚行动,紧紧围绕省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的9项工程、47项具体工作,蓝天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围绕创新融资方式,沈阳市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发展环保产业,推进了拆除联网、清洁能源改造等工作;围绕治理燃煤污染,今年将拆除1352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32台除尘器升级改造和46台锅炉脱硫治理工程;围绕治理尾气污染,加快实施老旧车辆淘汰和新能源汽车替代,淘汰老旧车辆2655辆,今年新上线公交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围绕治理扬尘污染,全面开展城市扬尘管控,加大处罚力度,精品街路100%机械化湿式吸扫。此外,沈阳市还专项整治3000余处露天烧烤,依法查处并督促污染企业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环保整改,并启动多个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沈阳市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截至6月30日,全市大气优良天数达到121天,较去年同期增加28天。二氧化硫浓度同比降低2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同比降低2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同比降低23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省环保厅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沈阳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24.1%,改善程度居全省首位。
潘利国表示,下一步,沈阳市将继续推进各项治理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省政府在《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一是强化责任体系,按照《沈阳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咬定工作目标、落实属地任务、压实企业责任,确保抗霾攻坚行动取得扎实成效;二是强化应急体系,按照重新修订的《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力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全面提高沈阳市应对大气污染的应急能力;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构建全方位考核问责体系,并将抗霾攻坚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和干部考核体系,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四是强化执法体系,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整合“天眼”监控、城市综合管理及大气自动监测等资源,形成覆盖全市的智能化监控体系,打造各部门数据互通、相互配合的执法体系,动员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打赢这场抗霾攻坚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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