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不再审批山洪灾害危险区内建设用地

2016年07月13日 21:20   来源:金羊网   

  2016年共排查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365处,同比增加15处,威胁人口1080人

    13日,记者从东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东莞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下称方案)已于日前印发。方案称,2016年共排查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365处(含已完成整治但未核销42处),同比2015年增加15处,威胁人口1080人,主要分布在24个镇街,其中,威胁3~10人的二类隐患点94处。方案还将凤岗等19个镇(街)63个社区(村)列为2016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治镇(村)。为遏制因工程建设诱发的地灾,方案还强调,东莞将不再审批山洪灾害危险区域内建设用地。

  今年地灾发生数量多于常年

  由于今年属于天气异常年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整治备受关注。根据方案,2016年全市共排查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365处(含已完成整治但未核销42处),同比2015年增加15处,威胁人口1080人,威胁财产5234万元。

  在上述地灾点中,尤以崩塌和滑坡为主。其中,崩塌和潜在崩塌303处,占83.0%,滑坡和潜在滑坡占17.0%。市国土部门表示,崩塌和滑坡大多发生在4—10月强降雨期间,主要诱发因素是强降雨、地表水冲刷以及切坡等人为工程活动,尤其花岗岩地区的人为削坡建房地带最容易引发滑坡地质灾害。

  “根据东莞市今年降雨趋势和工程建设情况,预测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偏多于常年。尤其注意龙舟水期间及台风降雨集中期,可能发生较严重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方案还称,预测今年东莞市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活动区域为西部、西南部的凤岗、清溪和塘厦、中部的寮步和大岭山以及东南部的长安、虎门等镇街。此外,随着全市工程建设活动不断增多,需特别注意山体周边工程建设行为,避免形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

  不审批山洪灾危区内建设用地

  记者了解到,除道滘等9个镇街(园区)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外,其余24个镇街均普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有94处威胁3~10人的二类隐患点。方案还将凤岗、樟木头、虎门、长安、大岭山、大朗、东城、常平等19个镇(街)63个社区(村)列为2016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治镇(村)。

  “5月下旬、6月上旬以及7~9月的台风或热带风暴期间为防范重点。”方案制定了加强领导、严防死守、部门联动等8大防治措施。“特别是对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要责成责任单位迅速落实防治措施。”方案强调,同时,要深入贯彻落实省里“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危房改造规划选址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严禁削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以及“山洪灾害危险区域内建设用地不得审批”等有关要求,积极部署开展削坡建房排查专项行动,并制定有关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地质灾害易发区涉及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简易评估办法,制定有关选址指导意见,从源头上遏制因工程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现象。

  根据方案,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对一切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督促工程建设单位采取有效的预防保护措施;对已发生和造成危害的,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治理。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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