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有望解决乡村教师“评聘脱节”

2016年07月14日 09:39   来源:光明日报   陈鹏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对转型期的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产生哪些影响?乡村教育改革发展又会得到哪些保障?记者就此采访了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马敏、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所长邬志辉、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史亚娟。

  关键点: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记者:在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城乡义务教育面临哪些困境?国务院出台这一《意见》有何深意?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关键在哪儿?

  马敏: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不是局限于局部内容的调整完善或单一制度的修修补补,而是充分考虑整个义务教育的内在联系,对义务教育事业链条的环节进行系统设计,整体考虑,有效链接。

  邬志辉:当前,城镇化发展方式的转变、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人口生育政策的变化,对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提出巨大挑战。如何破解由于人口流动所导致的“城镇大班大校”和“乡村教育质量下滑”等二元矛盾,成为新时期我国义务教育改革发展重要的时代命题。

  “合理设置农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合政策,确保乡村学校教师职称即评即聘”,《意见》的这一要求是对当前乡村教师职业发展中遇到的普遍焦点问题的政策回应。同以往的“评聘分离”职称政策不同,这次《意见》明确提出了实施县域内职称评聘的“有效衔接”,有望解决当前乡村中小学教师“评聘脱节”问题。

  史亚娟:解决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关键在于统筹城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而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是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核心,对其他资源的配置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优质师资的流向影响生源的流向,而生源的流向影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等资源的流向,优质的师资还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弥补办学条件等的不足。因此,促进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应该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着力点。

  重效果:专项督导确保政策落实

  记者:在统筹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过程中该如何尊重各地发展实际,保证政策落实?

  史亚娟:我国不同地区自然环境不同,经济、文化、教育发展水平各异,因此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工作重点不同,推进方式也不同。比如,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能以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经济发达的地区,可能以师资队伍的均衡配置为重点;外来人口集中的地区,则可能以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重点。

  当然,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过程中,“城乡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两免一补”等标准必须统一执行,以确保义务教育发展的底线均衡。在各项教育政策的贯彻落实中,国家始终鼓励地方发挥主动性和创造力,先行先试,各地的好做法可以上升为国家政策再推广实行。

  马敏:改革启动后,还需要组织开展对改革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对计划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应严格追究地方政府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落地生根。

  (本报记者 陈鹏)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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