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天津环保系统共检查企业、点位15483家次,立案760起,下达责令改正决定598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614起,共处罚款4646.06万元;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3件,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其中6月份,天津市环保系统共检查企业、点位3118家次,立案107起,下达责令改正决定99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15起,其中涉及大气类35起、水类11起、固体废物类2起、违法建设项目类60起,其他7起。共处罚款1127.9万元;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件,查封扣押1件。
现对5、6月份2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天津市鑫诚电器设备喷涂有限公司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天津市吉胜隆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排放污染物移送行政拘留案、余光荣(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大气污染物直排实施查封案、刘国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废旧塑料加工厂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案、天津市康宏园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恶臭污染物排放超标案、天津市方圆纺织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案、天津大发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案、天津市津宝光华福利化工厂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案、宁河区李桂喜(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粉煤灰料厂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李广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小电镀厂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天津齐力自行车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西青区天地汽车修理厂大气污染物直排实施查封案、天津春宇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案、天津市中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案、永安精密工业(天津)有限公司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案、蓟县下仓镇制砖厂建设项目“未验先投”案、天津浩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验先投”案、天津盈通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天津市瑞源兆峰石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验先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