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者小区悠闲?福建清理纠正458名未送监执行犯

2016年07月25日 13:57   来源:检察日报   张仁平

  考你一道题:最高检部署工作,地方怎么做,才能交出合格答卷?福建省检察院的解题法是:上承高层精神,下引基层行动。“这还不够。”该院检察长何泽中说,出了成果,还要再转化、再提升,总结可借鉴、可操作、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做法。

  远的不说。眼下正在全国开展的专项清理“审理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活动,福建再出新招——摸清未交付执行罪犯底数的“操作指南及各级院分工办法”,5月底被最高检转发。而在一年前,福建曾就开展此项清理工作积累了经验,相关做法在全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上作介绍。

  判了实刑,为何未被收押

  贯彻高层决策部署,书写出彩答卷,福建不止于会议中、文件里和领导的批示上,而是落到“一线工作法”上。

  今年4月,集中清理审理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在全国公、检、法、司机关紧锣密鼓地进行。这个由“两高”“两部”联合部署的专项行动,源自于福建的实践与经验,引起了高层关注。

  时间回溯到两年前。

  2014年5月,福建省惠安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干警在社区走访时,有一缓刑罪犯反映:被判实刑的李某在小区里挺悠闲!“李某为何未收押,是保外就医,监外执行?”带着疑问,检察官从每一个诉讼节点查起,发现李某在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时,相关职能部门在交付执行环节脱节。

  “还有多少被告人被判实刑未收押?”惠安县检察院把视线拉长到2010年,结果发现,共有39人未收押。启动监督程序后,除4人属不宜羁押的情形外,35人全部收押交付执行。

  惠安县检察院的工作信息传到福建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调研随之从一县一市到全省展开,对未交付执行问题与原因逐一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此类现象不是一地独有,有必要全面清查。

  清理纠正458名未送监狱执行罪犯

  刑罚交付执行,关乎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两个月后,福建省检察院联合省高级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摸排出的458名未送监狱执行的罪犯,除10人已亡故外,全部清理纠正,收押295人,法院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78人,上网追逃73人,启动再审程序2人。

  “从基层院发现问题,到举一反三,联动协作,推动全省专项清理,再把成果转为常态化监管机制。”2015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召开,福建省检察院报告了专项清理工作,分享多项经验:

  ——坚持引导、领导、指导有机统一,营造发现问题、以点带面工作导向和氛围。

  ——坚持监督、协作、配合有机统一,推动形成联动协作、共同推动工作格局与合力。

  ——坚持延伸、规范、责任有机统一,不断完善无缝衔接、常态长效工作链条和机制。

  该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负责人认为,经验和成效来自自上而下推行的“一线工作法”:“问题在一线发现,工作在一线推进,能力在一线检验。”这一做法要求,不仅监所负责人和干警要驻所、驻监监督执行,全省三级检察院分管领导也要作表率,到基层蹲点两周,到一线去亲历司法,与干警同工作、同学习、同生活。

  “指南及办法”助推专项清理活动

  实践证明,“一线工作法”行之有效。“两高”“两部”部署为期7个月的全国专项清理活动中,福建省检察院的“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核查摸底操作指南及各级院分工办法”被最高检转发,为高效推进专项清理活动提供了福建智慧与路径——公诉部门列明被告人判实刑清单,与驻所检察室掌握的罪犯交付执行情况比对,底数摸得一清二楚。这一切,均可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调取数据,简便、易行、快捷。

  最高检转发该“指南及办法”的按语中这样写道:“2014年,福建专项清理工作成效明显,核查摸底方法切实可行。今年4月,该省检察院根据全国专项活动清理范围和要求,对原方法进行改进,并专门派员到基层院进行实地操作,在此基础上制定指南及办法,切合实际,可学习借鉴。”

  一项部署,就是一道考题,考出过硬作风,考出责任担当。

  “贯彻最高检部署要求,就是要发挥省院主导、市院主抓、基层院主责作用,把上头精神落细落实落地。”何泽中表示,福建各级检察院要继续努力,创新机制,打造亮点,形成特色,为全国检察机关提供福建方案与示范经验。(张仁平)

(责任编辑:宋雅静)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