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认为公司拖欠自己工资,保安杨某赖在宿舍不走,还在醉酒后打开存放在宿舍走廊内的煤气罐,欲以炸楼相威胁,幸好被人及时制止。近日,房山法院判决杨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去年,年近40岁的杨某从安徽老家来到北京打工。经过培训,杨某成为北京某保安公司员工。杨某平时喜好喝酒,有时在工作中酒瘾上来,他也会喝上几口,此事被公司领导发现,因此将杨某解雇。
杨某认为,公司还差他几天的工资,就一直住在宿舍不走,以这样的方式向公司索要工资款。直到今年年初,杨某仍然住在公司宿舍。2月11日9时许,喝了很多酒的杨某回到员工宿舍内,摇摇晃晃地走到宿舍走廊集中存放煤气罐处,打开其中一个煤气罐阀门释放罐内气体。宿舍内的其他保安很快发现异常,赶紧出来劝阻。杨某并没有意识到其行为的危险性,手持打火机,嚷嚷着要公司给他差了几天的工资。
保安队长赶到现场,趁杨某不备,和其他保安一起将杨某控制,并将煤气罐阀门关闭。随后,在场人员报警。
当天,杨某在员工宿舍内被民警带走。据了解,事发宿舍是一个二层的集体宿舍,事发时宿舍内约有十六七名保安,宿舍走廊内存放着7个煤气罐。
据工友时某回忆,当天上午9时许,他回到宿舍时遇到了杨某,杨某跟他握了握手,说要走了。时某劝杨某再等等,等老板回来之后再跟老板商量商量。杨某说:“不等了,再等也没有什么必要了。”后来,杨某突然问他:“你说要是把咱们这个二层楼炸了,会是怎么样?”时某说:“那谁敢呀?”杨某就指着时某说:“我就知道你胆小,你不敢,你们今天12点之前都出去。”时某称,并没有把杨某的话放在心上。几分钟后,时某发现杨某用手拧开了走廊边上的一个煤气罐,当时煤气就出来了,而且出气的声音很大。时某见状,大喊一声,质问道:“你干什么?”其他保安闻声赶到,马上赶过去制止杨某。“我不想活了。”杨某被踹倒在地,嘴里说了这么一句。
事后,工友董某的陈述也印证了时某回忆的事发经过。杨某也曾问过董某,说:“你说要是七八个煤气罐一起爆炸,会怎么样呀?”想到杨某是酒后胡言,董某以为杨某在和他开玩笑,也没有理他。
庭审过程中,杨某当庭自愿认罪,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后悔万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为实现个人目的,无视国家法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被告人杨某当庭自愿认罪,且在着手实施犯罪时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对其减轻处罚。
今年7月7日,法院判决杨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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