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年已查处"小官贪腐"两千余人

2016年07月27日 16:27   来源:新华网   

    今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39人,挽回经济损失2812万元;共查办“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1561件206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93.8%。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犯罪较为突出,共同犯罪及窝案、串案现象突出是鲜明特点。

  山东省检察院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惠农扶贫领域和“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查处情况,这类案件仍处于易发多发态势。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蒋万云介绍,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科以下贪贿犯罪案件1457人,其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346人。窝案、串案、共同犯罪所占比重较大,常常是办一案、查一窝、挖一串。今年以来,立查惠农扶贫领域窝串案207人,占此类案件总数的35%。

  另外,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登记申报审核、项目审批立项、专项款物管理、补贴发放等环节,其中资金发放管理环节尤为突出。扶贫领域和“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虽多数数额不大,但其涉案资金多为各类扶贫救济款等,直接侵犯广大群众利益,极易诱发群体上访或缠访。

  检察机关还发现,作案人员对长期、固定发放的资金“年年发、年年贪”。如诸城市检察院立查的皇华镇民政工作人员贪污低保、五保供养、义务兵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优抚金37万余元案,贪污行为持续时间长达10年,涉及农户多,每人每季度多在几百元到几千元,往往是办一案需跑遍全镇,查阅十多年账务资料,调查取证比较困难。

  山东检察机关表示,将围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加强对基层干部等“小官贪腐”典型案件的深度分析,从体制机制层面研究提出预防对策。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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