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自贸区又出新政 跨境企业再获红利

2016年07月29日 10:21   来源:质检总局   

  日前,一家进口企业成为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自用入境工业品优惠新政的首家受益者,其进口的两批自用工业原料实现快速通关。据悉,这两批原料申报品名均为酚醛树脂,共计134.5吨,系该企业在中国台湾的母公司输入到厦门子公司用于生产工程塑料、塑料合金及印刷电路用覆铜箔酚醛纸层压板的主要原料。据悉,该企业此种生产原料年用量1.3万吨,年进口达543个集装箱。

  去年7月,厦门检验检疫局针对自贸片区内企业推出一项便利政策,即企业进口一些用于自身生产的工业品可套用“符合性声明+企业自检+事后监管+责任追究”检验监管模式。如今,新政再次扩大适用范围,跨境子母公司也能享受便利。据厦门东渡检验检疫局介绍,自用入境工业品优惠新政适用于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向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内子公司(或母公司)输入的工业品原材料及工业品半成品(以下简称自用入境工业品),重点监管的进口商品比如危险货品等除外。自用入境工业品采取“符合性声明+企业自检+事后监管+责任追究”检验监管模式。对于法定检验的自用入境工业品,符合条件的自用入境工业品收货人,报检时需同时递交收货人声明,检验检疫机构在对自用入境工业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及自用入境工业品收货人声明审核后,确认属于自用入境工业品的,根据收货人符合性声明进行合格评定,依法实施检疫后,予以快速放行。

  这一便利新政是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企业获得的又一个红利。采取事后监管模式,货物一到港就可以先提回企业仓库,直通式通检直接减少自用工业品在码头的停留时间,预计每批次可节约通检时间1天,每个进口集装箱柜可节省费用400元。  (王军辉 王烨华 王晓宇)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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