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终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Ⅱ级响应

2016年07月29日 14:41   来源:中新网湖北   

  中新网湖北新闻7月28日电(吴弢 曹旭峰)鉴于湖北省大部地区前期洪涝灾情基本稳定,根据《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该省减灾委、省民政厅于7月28日12时终止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Ⅱ级响应。

  今年梅雨期,该省连续遭遇多轮强降雨过程,由于降雨强度大、覆盖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造成部分地区山洪、地质灾害多发,城乡渍涝严重,给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针对梅雨期灾情,省减灾委于6月19日启动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Ⅲ级响应,7月2日又根据灾情变化将响应等级提升至Ⅱ级。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后,各地减灾委、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应急机制,统筹协调,严密组织,加大投入,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应急期基本生活。

  当前,湖北省仍处主汛期,防汛救灾工作任务依然繁重,省减灾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减灾委、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应急值守和部门会商,强化灾情管理,快速应对各类突发自然灾害,积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完)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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