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对校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发放专段号牌

2016年08月02日 21: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刘相琳

  中新网重庆8月2日电(记者 刘相琳)记者2日从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该市将对公路客运大型客车、旅游客运大型客车、“营转非”大型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发放专段号牌,强化对运输企业的责任监管,规范营运车辆运行,减少安全隐患。

  据了解,除上述五类车辆之外的农村客运面包车、小型客车、公交客车、出租客车、租赁客车等车辆不纳入发放范围。大型车、挂车号牌为黄色,小型车辆号牌为蓝色。

  新注册登记的重点车辆从2016年6月6日起核发专段号牌。在此之前注册登记的重点车辆,从2016年8月1日起至10月31日集中换发。集中换发结束后仍未换发的,在用车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办理相关登记业务时可申请换发。对在用的重点车辆换发专段号牌实行免费换发。

  重点车辆专段号牌换发后,重庆公路客运车专用号段为渝AG****、渝A*G***、渝A**G**;旅游客运车专用号段为渝AL****;“营转非”车专用号段为渝AY****;校车专用号段为渝AJ****;大型危化品车专用号段为渝AH****(大)、小型危化品车专用号段渝A0H***(小)、渝A0W***(小)、渝AH***挂、渝A0H**挂。号牌号码选取方式严格按照公安部机动车号牌管理要求,发放换发重点车辆专段号牌,一律采取计算机随机摇号“30选1”的方式确定号牌号码,换发新号段的车辆在该车的车籍所在地车管所进行办理。

  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重点车辆发放专段号牌有利于民众区分合法营运和非法营运车辆,便于重点车辆所属单位加强对重点车辆上道路行驶的监督管控;强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监管,规范营运车辆的运行行为,有效减少安全隐患;有助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切实加大重点车辆监管力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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