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吸毒贩毒,还替他人保管毒品。日前,经安徽省宿州市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员龙龙和孙香粉有期徒刑四年零八个月和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和1000元。
员龙龙与孙香粉这对情侣均为宿州市沱河办事处无业人员。2015年下半年,在宿州市三角洲公园、东关七十一处附近,员龙龙先后两次将0.4克毒品甲基苯丙胺卖给吸毒人员员某,得款400元。同年7月上旬至8月17日,员龙龙又先后6次将1.2克毒品甲基苯丙胺卖给吸毒人员员某某,共得款1200元。8月20日下午,欧某(情况不详)来到两人住处,拿出1大袋和17小袋毒品,告知其大袋毒品留给二人吸食,小袋毒品由其保管。次日下午,公安机关在两人租房处将其抓获,现场查获他人托其保管的毒品甲基苯丙胺10.6克,用于吸食的甲基苯丙胺2.2克,另从孙香粉身上查获毒品海洛因0.1克。
(夏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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