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工作措施促外贸回稳向好转型升级

2016年08月09日 16:58   来源:北方网   

  本市出台工作措施促外贸回稳向好转型升级

  6方面25项内容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商务委获悉,为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内外部形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加快培育本市外贸竞争新优势,日前本市出台促进外贸回稳向好和转型升级的工作措施,并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措施共包含六个方面二十五项具体内容,主要有:

  一是千方百计扩大出口。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巩固和深耕欧、美、日传统市场,进一步拓展新兴市场。推动自主品牌建设,支持企业收购和租用境外品牌,兼并国外品牌企业,在境外建立品牌连锁店和售后服务机构,建立品牌商品出口统计制度。加快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鼓励支持天津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发挥双向投资对贸易的促进作用。

  二是积极扩大进口。充分利用相关政策扩大进口。完善天津市鼓励进口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鼓励企业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合作开发,扩大各类矿石、食用油等大宗资源性产品回运进口。适度增加冻品、酒类、乳品、水果等一般消费品进口。深入推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推进国家进口贸易创新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进口促进活动。

  三是大力发展新兴贸易业态。积极推进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及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建设。促进本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动本市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向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积极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维修业务,进一步优化加工贸易便利化水平,取消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加快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积极培育健康、文化、金融、会展、高新技术以及专业服务等新兴服务贸易业态。

  四是努力提升便利化水平。积极开展通关“一站式”作业改革。推动落实“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实施免除海关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查验作业服务费用试点工作。推进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深化京津冀检验检疫一体化建设,深化天津口岸“通报、通放、通检”业务模式。创新自贸试验区监管模式,探索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推进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

  五是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现有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外贸回稳向好,支持区县招商引贸、培育外贸增长点。全面做好出口退税工作。进一步调整完善本市出口企业退税分类办法,积极落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税收政策,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快退税进度。拓宽金融服务渠道。加强金融创新服务。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进一步降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实现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

  六是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进口环节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港口收费计费办法》,推进港口收费改革,规范船舶使费收费项目,改进计费方法,加大对电子政务平台收费清理力度。加强国际贸易摩擦应对和外贸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外贸信息调查服务体系。加强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各区县、市有关部门对外贸工作的认识,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多措并举,努力实现外贸回稳向好。(北方网编辑曲璐琳)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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