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山西省城镇居民四大项收入呈"三升一降"

2016年08月11日 19:56   来源:黄河新闻网   

    据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山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016元,四大项收入三升一降:转移净收入增幅居首,财产净收入较快增长,工资性收入增速放缓,经营净收入下降。

  工资性收入增速持续放缓,但仍主导城镇居民收入的走势。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455元,同比增长2.7%。上半年工资性收入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0.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8个百分点。尽管如此,工资性收入仍是城镇居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其占城镇居民收入的65.0%,比上年同期(67.1%)下降了2.1个百分点。

  经营净收入下降,主要是三产净收入减少。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129元,同比下降11.8%。经营净收入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0.4%,影响收入下降1.2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占城镇居民收入的8.7%,比上年同期(10.4%)下降1.7个百分点。就其内部结构来看,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人均782元,在经营净收入中占比最大,为69.3%,但绝对额减少了352元,降幅达31.1%。家庭经营第三产业净收入减少较多成为经营净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

  转移净收入增幅最大,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最高。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417元,同比增长24.4%,增幅位居四大项收入之首;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64.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8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8.5%,比上年同期(15.8%)提高了2.7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绝对额仅次于工资性收入,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养老金和离退休金占八成以上。近年来,转移净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速度,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断提升,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动力不断增强。

  财产净收入较快增长,是可支配收入的重要补充。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015元,同比增长23.5%。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6.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6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7.8%,比上年同期(6.7%)提高了1.1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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