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经实施多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甘肃省再次出台多项减税降费的优惠政策,以遏制实体经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持续攀升的势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甘肃省政府最新出台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其中在推进结构性减税方面,甘肃省除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外,对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则将免征增值税。
在“降费”方面,甘肃省将全面停征地方价格调节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除缴纳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
此外,为了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甘肃省提出,在2017年底前,被认定为困难企业的,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在期限不超过一年内缓缴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
甘肃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甘肃省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出现降低。2016年1月至5月,甘肃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6.9元,同比降低1.2元。特别是通过电价改革降低用电成本、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减费清税等措施,冶金、石化、有色行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成本下降都在1.5元以上。同时,大力清理涉企收费,将收费项目从15项缩减至9项。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