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州市农业局了解到,《广州市农业局关于举报农业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经市法制部门审查通过后,已于8月10日正式实施,奖励举报7类农业领域违法行为,举报人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被举报的对象属于广州市农业部门监管职责范围,主要包括:农业投入品(农药、种子、肥料、饲料、兽药)的生产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动物防疫检疫,渔业管理,海域使用及水生动物保护等七个方面的违法行为。
凡是发生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上述领域违法行为,均可向广州市农业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后,根据《举报农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确定的不同标准给予奖励。
《奖励办法》规定,根据线索信息、违法事实以及证据情况,举报划分为三个等级,并按照举报信息的查证情况、涉案金额、处罚类型等标准计算奖励金额,最低可奖励1000元,最高可奖励30万元。相对于原《农资产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所规定的最低500元、最高10万元的奖励标准,《举报农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的奖励金额大幅提高。
自2012年以来,市农业局设立了举报奖励专项资金,每年均有市民获得该项奖励金。2016年上半年,市农业局根据举报查获一宗兽药违法生产案,现拟奖励举报人10万元。
广州市农业局表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农业领域违法行为。市民可通过致电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举报,或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以及信函等方式联系广州市各级农业执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