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纪委、审计厅联合召开全省防止领导干部借公款存放谋取私利专项检查工作动员视频会,规范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业事业等单位公款存放行为,防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问题。
此次专项检查对象为省、市、县、乡四级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层副职(含)以上负责人以及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其他人员,检查时间范围是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重点检查四类情况:
银行账户和资金异常变动情况。检查2014年以来各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立是否经过集体决策程序、期末余额较大账户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和2015年10月以后,省级预算单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将财政性资金实行竞争性存放等,看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规范、手续是否齐全;
重点行业的公款存放和资金出借情况。检查资金量较大的各市州县财政局、融资平台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医院以及大额资金和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单位的资金存放和出借情况,2014年以前出借资金未收回及2014年以后出借资金情况等,看资金存放制度、管理是否完善、规范,出借依据是否合规、合法;
公款理财情况。检查各地各单位公款理财的依据、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有无利用银行贷款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看是否违反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高息贷款,低息理财”的情况。
公款私存情况。检查各地各单位借公款私存谋取私利的违规情况,看有无巧立名目,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入储蓄存款,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或将行政事业性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入金融机构,公款归单位、利息归个人的情况。(记者吴文娟、张茜、通讯员刘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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